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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1 21:49:04瀏覽1086|回應3|推薦24 | |
公投案歷年來不過六案,今年暴增為十案(從第七案至第十六案),可喜的是人民意識的覺醒,可悲的是人民竟然有這麼多的不滿!要耗損掉許多的人力、財力、物力資源來提公投案及辦公投。古云:邦有道,庶民不議。以此觀之,現在是邦無道了? 一、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坦白說,我不知道這題怎麼答才好?(一)百分比大小問題;(二)這裡的火力發電指的是燃煤還是燃氣?(三)火力(燃氣)發電要降至零嗎?那麼我們還需要這麼多天然氣接收站(包括觀塘)嗎?或許為了防止空污,只能選同意了。 二、第8案"你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一)為何這個能源政策要公投?廢核四為何不用公投?執政者可以愛怎麼搞就怎麼搞?(二)本案同意過關後等同恢復核四嗎?不然電力缺口要如何補? 三、第9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邊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一)執政者連核四都廢了,為何還企圖進口核食?(二)人民為何要冒核食的風險?人民有這麼笨要吃核食嗎? 四、有關同志教育等問題是否宜在國民教育(國小、國中)階段實施的第11案、15案。 執政者對於這樣敏感爭議的議題,擅入在課綱教材裡,也未免太霸道而不民主了吧!國民教育要學的東西真多,有必要放在國民教育中強迫學生學習嗎?應放在大學選修科目中,由學生自主決定。請參見筆者七年前入選的作品"情慾教育vs尊重教育"。 五、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東京奧運?" 本案一般人稱之為"正名"運動。問題是我們正式的名稱應該是中華民國,不是台灣,所以會被視為在搞台獨。既然如此(都會被奧委會除名),何不直接要求用"中華民國",更來的痛快!有格調! 六、第16案"你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這是重大的能源政策,執政者為了實現遙不可及的無核家園政策(先進國家尚不敢停止核電),冒然立了這樣的法條,搞了無核的污染燃煤、種電...的能源政策,逼著人民提出這樣的公投。令人痛心啊! 七、攸關同性同志、婚姻的問題,除了第四項所提的第11案、15案的性別教育外,還有以下要討論的第10、12、14案。其內容加以簡化如下: 第10案"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第12案"以民法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共同生活的權益?"(即立專法)、第14案"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我把這三案放在一起討論是因為這三案會互相牽扯,公投結果同意、不同意依10、12、14案先後方式排列八種組合如下,同性二人共同生活修(民)、立(專)法的處理方式為: (一)同意、同意、同意:看似可以立專法,也可以修民法,但10、14是矛盾的,所以只能視為要立專法。 (二)同意、同意、不同意:立專法。 (三)同意、不同意、同意:10、14是矛盾的,12又不同意立專法,所以也不能修民法。 (四)同意、不同意、不同意:12、14都被否決,所以也是不能立專法、也不能修民法。 (五)不同意、同意、同意:可修民法、可立專法。 (六)不同意、同意、不同意:立專法。 (七)不同意、不同意、同意:修民法。 (八)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雖然10被否決了,但12、14也被否決,所以也是不能立專法、也不能修民法。 11/24晚或25凌晨有關同性二人生活的公投就要有結果了,然而接下來才是大問題!!!如果大法官的違憲說、修民法都被公投否決,未來的路要怎麼走?挺同、反同的爭執會就此落幕嗎?也令人為社會及孩子的教育(11案、15案)憂心忡忡!學生、人民沒有拒絕學習這樣的教材的自由嗎? --------------------------------------------------------------------- 107年11月28日補充 本次的公投案終於落幕了,依據聯合晚報11月25日A7版的報導投票結果(資料來源:中選會),說明如下: 依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493萬9267張),即為通過。 通過的有七案: 第7案 反空污 同意795萬5753票(73.80%)、不同意210萬9157票(19.57%)、無效71萬5140票(6.63%) 故:政府要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第8案 反深澳電廠 同意759萬9267票(70.56%)、不同意234萬6316票(21.79%%)、無效82萬3945票(7.65%) 故:政府要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第9案 反核食 同意779萬1856票(72.29%)、不同意223萬1425票(20.70%)、無效75萬6041票(7.01%) 故:政府要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第10案 婚姻定義 同意765萬8008票(69.46%)、不同意290萬7429票(26.37%)、無效45萬9508票(4.17%) 故: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即同性無法"結婚"。 第11案 適齡性平教育 同意708萬3379票(64.34%)、不同意341萬9624票(31.06%)、無效50萬7101票(4.61%) 故: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第12案 同性伴侶專法 同意640萬1748票(58.12%)、不同意407萬2471票(36.97%)、無效54萬0757票(4.91%) 故:政府要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方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第16案 以核養綠 同意589萬5560票(54.42%)、不同意401萬4215票(37.06%)、無效92萬2960票(8.52%) 故:政府應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不通過的有三案: 第13案 東奧正名 同意476萬3086票(43.13%)、不同意577萬4556票(52.29%)、無效50萬5153票(4.57%) 故:不得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第14案 婚姻平權 同意338萬2286票(30.92%)、不同意694萬9697票(63.52%)、無效60萬8484票(5.56%) 故:政府不得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第15案 性平教育 同意350萬7665票(32.09%)、不同意680萬5171票(62.25%)、無效61萬9001票(5.66%) 故:政府不得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由以上票數的結果觀之:政府的施政背離人民十分遙遠!(東奧正名和政府施政"較"無關係)無怪乎,執政黨地方選舉與公投雙雙慘敗!也浪費了很多的資源和財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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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