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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8 12:30:11瀏覽743|回應10|推薦33 | |
如果強制酒後駕車者作義工
日前朋友的兒子在十字路口等紅綠燈,附近碰巧有警察臨檢,一個酒醉駕駛人為了閃避警察臨檢,從對向緊急來個九十度大轉彎,不但連續擦撞他旁邊的汽車、機車,還直接正面衝撞上她兒子。 面對血淋淋的遍地狼藉,酒醉駕駛者賴在車裡硬是不肯下車,直到警察拔出槍他才乖乖下車,經查出此人已有多次酒醉駕車的肇事記錄。 接到警方通知,焦急的家人匆忙趕到在醫院,在急診室繞來繞去,巡遍了每一床都找不到兒子,後來還是找醫護人員查詢,這才發現那個狼狽不堪、腫脹到面目全非的人,居然就是自己的兒子,當場驚嚇的淚如雨下、心痛不已。 朋友的兒子被撞斷三根肋骨、一手、一腳,全身傷痕累累,體無完膚看的觸目驚心,縫了數百針,他沒有任何錯,只是倒楣正好在那個路口,被個喝醉酒還逞強開車的人撞到了 ! 每天有多少無辜的人被酒後駕車的醉客撞倒 ? 造成多少家庭的破碎 ? 為什麼那些肇事者清醒後不懂得後悔 ? 還一而再的犯錯 ? 經常在報紙或電視上看到少數演藝人員的突槌行為,無形中更成了錯誤的示範,將心比心,如果是他自己或親人被酒後駕車撞呢 ? 我們的社會風氣難到無法改變惡習 ?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人人耳熟能詳卻作不到 ? 罰鍰好像也無關痛癢,如果法官能判決除了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之外,再強制酒後駕車者,去創世紀基金會照顧因車禍而癱瘓的植物人,或是去醫院急診室作義工,看看因車禍而血淋淋的場面,親眼目睹之後,是否能有所警惕 ? . 照片是一位日本女孩送的,她專攻攝影,目前浪跡至婆羅洲,藉著她的照片,我想表達的 : . {上圖照片}好好珍惜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可別年紀輕輕逞一時之快,就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再來後悔莫及。 . {下圖照片}美好的人生,遇到困境窄門,只要小心些闖過難關,瀟灑走一回,乘風破浪,不虛此行的快意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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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