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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 ! I need help
2008/03/25 13:27:16瀏覽2396|回應12|推薦54

Help ! I need help 

因為本社區以前91A先生擔任主委曾經貪污了數百萬管理費及虛報工程款,被揭發後避不見面一走了之,他的繼任者B女士9293年連當2年主委雖沒那麼明目張膽像A先生直接把管理費存進私人口袋去放日仔會,B女士找人頭承包社區工程、收回扣(儘管大家都知道但無法拿到確實證據)、卸任時所有帳冊、收入、支出都不公開也不交接給94年主委C先生,當C先生追討多次無效不了了之 

94年我被推薦出來當了監委,9596年連任主委,依規定我最多只能當2屆主委,針對以前的不法,只要以下3條議案經過住戶大會通過之制度能延續下去,我就能功成身退,頂多再作一屆其他的委員(管委會共有9位委員),從旁監督大家都守法確實執行,只要社區住戶繳的管理費不再被歪哥到少數人口袋裡,但是不可諱言我擋了有心人的財路而被視為眼中釘,為了不讓我繼續在管委會中,B女士捲土重來準備再當主委,連絡落選委員D女士及當初同流合污隱藏帳冊之財委與監委(除了D女士落選,另3位在此次住戶大會中有選上新任委員),想盡辦法栽贓侮蔑,用烏賊戰數耳語散撥謠言,弄到我快崩潰,目的就是要我退出好讓他們為所欲為

陸續在幾年來的住戶大會中,我的提案並通過 : 

(1) 95年住戶大會本社區十年以來一直沒有會計制度,以至很久以前社區基金曾經被貪污數百萬,本屆委員所建立起之會計制度,要求財物委員必須把住戶所繳的每一筆管理費都依編號列清單入帳每一張收入傳票必須附帶繳費明細表每一張支出傳票必須附帶收據或發票務必做到帳務公開化、透明化杜絕貪污,今後管委會之財務委員也必須延續此會計制度。

決議:住戶大會表決,全數通過。

(2) 95年住戶大會所有委員在上任時必須簽署自律公約,決不貪污,也禁止承包社區工程。

承包社區工程之廠商,也必須簽署切結書,決無圖利委員或暗盤。

決議:住戶大會表決,全數通過。

(3) 96年住戶大會社區重要工程5萬以上必須公開招標以示公平,招標廠商資格須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工作項目相關考驗合格證,招標規格及所需產品參考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二章招標第26,有國際標準(ISO9001ISO9002)或國家標準者(正字標記)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

決議:住戶大會表決,全數通過。

以下是最近流程 :

(1) 9723定期會議中通過決定:39(星期日)下午1:00舉行區分所有權人住戶大會316(星期日)晚上7:00新舊任委員交接。(我們管委會開會時都有全程公開錄影錄音)

(2) 32定期會議各委員分派住戶大會每人工作。(全程公開錄影錄音)

(3) 3月9住戶大會公開投票選出9位新任委員,當場宣佈316新任委員互相推選職務,然後新舊任委員辦理交接。

   312收到落選委員D女士寄來存證信函,指稱某位E先生連任委員未住於社區內資格不符,我包庇他,要求暫緩交接,否則將依法提出告訴。並將影印存證信函於社區到處張貼,還貼張連署單。經我與D女士溝通會在交接會議中提出她的問題讓她說明,她自行撕下違規之影印存證信函

(4) 316新任委員互相推選職務再交接,但他們叫來十餘住戶鬧場讓會議無法進行,杯葛新任委員互相推選職務及交接,要求我和E先生退出新任委員會,並寫拋棄書承諾永遠不得參選本社區委員,並不得干涉本社區任何事情,還說這只是第一波,還有第二波第三波(全程公開錄影錄音)

   我到地方法院請求法律咨詢,呈D女士存證信函及會議記錄明確告知住戶大會合法選出之委員,無人能制止當選及交接,若有人鬧場打電話報警,請警察維持秩序。

   翌日317一大清早落選委員D女士及9293年主委B女士叫我到地下室他們轉開牆面約2.5X2.5呎不鏽鋼鐵片的8個螺絲,共有4處,竟然沒有裝水捶吸收器,我大吃一驚,調閱我

      當時拍照存證日期1115確實有安裝,為什麼現在沒有?

      思不解,馬上打電話詢問廠商,住家或手機他家人都說不在,於是我帶著廠商簽署之保固書與切結書到永X派出所報

      失竊,值班員警打電話連絡廠商,廠商說水捶吸收器在他那

      裡,警察說東西沒搞丟不受理報案,我馬上通知所有管委會

      委員,招開緊急會議

(5) 3月17當晚招開緊急會議,並要求廠商出席,廠商的說明是當時有向我們解釋是因為本公寓大廈已經十多年,塑膠水管老化,所以才會破裂,並訴苦做我們工程賠錢,他拆下水捶吸收器,只加強接回原本水管,未再裝新的水捶吸收器,他多次漏水維修我雖知道,但我並不在場也不清楚工程細節,工程監工及驗收都由工程委員負責,廠商有向他報告,而我還誤以為原本的水捶吸收器是規格不合換裝新的,陸續把拆下舊的3個放在我辦公室,其中2個還連接粗大輸水管,我的辦公室只有約2大小,那陣子要辦社區聖誕晚會,辦公室堆積如山聖誕節禮物,接著印製5箱管理費收據,在狹小空間以至我常踢到地上的3水捶吸收器,我想廠商既然裝新的水捶吸收器,那拆下使用過舊品照說是他的不如還他,或許他別的地方可用也少賠些錢,於是較佔空間還連接粗大輸水管的2水捶吸收器通知他載回,僅留一個無水管的水捶吸收器做樣品,來載時也未談及牆壁內管道間沒有水捶吸收器。緊急會議各說各話無結論,不知該如何是好(全程公開錄影錄音)

(6) 323再次招開新任委員互相推選職務再交接D女士及B女士再度杯葛會議進行此時忽然有許多住戶走進會議室,事後我才知道原來是D女士至管理室廣播系統通知所有住戶,說我和公程委員勾結廠商根本未裝水捶買空賣空,歪曲事實極盡侮蔑,請大家下樓參加會議

.

    我當場報警請警察維持秩序,警察來時住戶不吵鬧,D女士及B女士繼續談,警察說沒有暴力脅迫,只是你們內部問題不干涉,警察走後還是繼續吵鬧無法交接。

盡管我解釋不合的被拆除我還以為已經另裝新的,如果我早知牆裡面水管間是空的,我還敢去警察局報失竊嗎 ? 如果我為了淹滅證據為什麼不叫廠商3個都載走,還會笨到故意留一個給人家當把柄 ? 而且所有牆面打洞、水吸收器安裝前、後之照片,也還是我用隨身碟提供給D女士。居然還要求我賠償工程費

我陳述在座新任委員都經住戶大會合法選出,個人無法認定我沒資格繼續當委員,既然要提出告訴,只有法官能判我有罪,在此之前新任委員應依法互相推選職務再交接,以利社區運作。(但是會議結束才發現錄影機故障,無法錄影錄音不知何時被破壞,3/24我請管理員通知廠商維修3/27我打電話問廠商建議舊式卡帶錄影帶過時不值得修,另開估價單換新DVD)

也有許多人安慰我,如果我真的與廠商勾結,那麼當時拍攝存證有裝,現在他們如何知道裡面是空的 ? 廠商也可以推說不知道,安裝地點都有監視系統錄影,那麼東西被偷了應該是保全公司失職。

雖然有許多住戶信任我、安慰我、幫我打氣,但我們都是斯文人,不會大吼大叫,不會出口成髒,更不會吵架,這陣子被搞到天天失眠,茶不思飯不想全無胃口,才幾天就瘦了3公斤,如果我因此心灰意懶自動宣佈退出,連同被質疑資格不符的E先生連任委員踢開,由後補者(都是B女士叫出來參選的)遞補上來,可想而知一定被說我作賊心虛,也正如他們所願,處心積慮的目的就是將來委員會過半數是B女士的同志,又將像以前一手遮天為所欲為了。

UDN網友 : 一塊白白布硬被染污,我一輩子清清白白,退休後抱著服務態度做義工,也當作積自己的福報與陰德,只因為我全心付出為社區服務,設立正確典範,但是錯在擋人財路,甚至於散佈謠言侮蔑說我和我老公沒結婚,只是同居的,他們也明講就是要把我鬥臭,讓我無法在這裡住下去

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我該怎麼辦 ? 如何洗刷冤屈 ?

.

(7) 依規定任期到331止,我還是會在月底前招開交接會議,她們如果還是不讓新任委員互選職務,或無理堅持先將我及E先生排除,才要進行會議程序呢 ?

( 心情隨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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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tupid0002&aid=1725099
 引用者清單(2)  
2008/11/06 23:42 【Yesterday once more】 發生火警的後遺症
2008/04/04 19:00 【Yesterday once more】 我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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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lin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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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辣媽!
2008/03/25 19:58
妳不要生氣!划不來的~這些人是跟謝長廷那般民進黨爛X學來的奧步!

妳去把結婚證書和結婚照影印好,下次開會就讓所有與會住戶傳閱!
順便調侃幾句,讓住戶知道,沒想到妳七老八老還要被宣傳成是未婚小姐,
讓妳老公很緊張深怕妳被搶走,所以要趕緊證明[妳已經是死會]啦!

再來把以前那個D或B的不法證據,儘量找出來,可以作出大張表格讓住戶看。

開會時,先商請其他住戶幫忙維持秩序,管制大樓出入,不要讓非住戶進出會場。

告訴他們,如果他們還要鬧事,就無限期延期開會!
既然他們只想鬧事不肯好好討論,那就法院見。

儘速找廠商把吸水器裝回去,並把影帶找出來,看是誰去把吸水器拆下的,那個監督廠商做工的委員為什麼不出面呢?

為什麼D或B以前貪污的事情,住戶都不在意呢?
如果其他住戶寧可繳管理費,讓給D或B去圖利自己,何不就把管理費減半或是取消?沒有管理費可貪污,D或B還肯幹委員嗎?

胡亂出主意,如果不切實際,請辣媽包涵!

不要急,先跟樓下[國]建議的人談談,看有沒有其他管道可以幫忙~

Goog Luck.
辣媽 愛妮(stupid0002) 於 2008-03-25 22:55 回覆:

是啊 ! 我把結婚照搬下去給他們看.想當年辣媽也是很漂亮的.學生時代還是校花呢 ! 痛苦了大半個月.被你給逗笑.謝謝啦 !

我一直在給B留後路.如果證據攤開.她拿回扣貪污見光死.住戶大會選舉冒領選票........我心軟不想讓她無法立足.但是如果繼續欺負我.告上法院.我就會拿出來.貪污的證據是我們最近才發現的.其他住戶不知情.

我也再三向她們說.希望我的善良可以感動她們.顯然無效.居然背後惡意中傷.無中生有.扭曲事實.讓我感嘆人性為什麼這麼可怕.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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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正氣人士襄助
2008/03/25 15:14

辣媽,建議妳可到星火大哥的城市與網誌尋求幫忙.

https://city.udn.com/4332

就說是民為國本介紹的吧! 台灣政客大貪,奸民小貪,無所不貪,需要正氣人士襄助!

辣媽 愛妮(stupid0002) 於 2008-03-25 22:58 回覆:
謝謝指點明路.我都被弄得六神無主.一輩子沒這樣被人冤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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