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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4 13:11:54瀏覽1651|回應4|推薦42 | |
柳暗花明又一村 大老鷹姐姐 說的對,我必須收集證據提出反駁,不能老是處於被欺負的挨打局面,我是95、96年度主委,在此要交接給97年度主委之際,我之前94年度主委XXX先生被92、93年度主委B女士拒絕交出與財務相關文件資料,只交存款簿、定存單、客票、印章,換句話說92、93年所有收入支出全都不知道,92年大樓設遙控器,沒有遙控器無法開大門、無法使用電梯,所以那一年許多管理費欠繳少則10個月,多的50個月、70個月的住戶都分期繳清才能領遙控器,近300戶起碼欠繳的一拖拉庫。 如果沒問題帳冊為什麼不肯交出來 ? 而且去管理室把保全公司收管理費日報表整本拿走,以為可死無對證,94年度主委向她要了許多次,甚至於吵起來,不給就是不給,他只好在貼於公告欄的交接會議記錄寫明:本次移交缺少(a)管理費收據(b)未繳管理費清冊(c)管理費收入日報表(d)住戶大會簽到簿(e)車馬費發放明細。 終於有住戶看不下去,暫且稱他為正義使者,91年度主委A先生貪污本社區數百萬就是他去查帳並寄存證信函逮出來的,這次他冷眼旁觀這段期間的紛紛擾擾,終於站出來主持公道,從94、95、96年到現在97年度,所有三大箱帳冊、收入傳票、支出傳票、管理費收入日報表、管理費收據......,我們每張傳票都附帶收據發票,每項工程支出都有半數以上委員簽名認可,所有的一切都可攤在陽光下,公開化、透明化,就是缺少92、93年度主委B女士的部份。 我收到正義使者寄給管委會的存證信函,PO在下面兩張照片位置,下一段是我今天早上寄給94年度主委的存證信函,依程序他沒交接給我,我往回追究,他再往B女士追究。根據我所找到的資料,請專業會計人員粗估,可能有數百萬的模糊空間,要是能追討回來入公基金,那真是老天爺幫忙了 ! 以下是寫給94年度主委的存證信函 : 茲有XXXX公寓大廈(以下簡稱本社區)住戶XXX先生,寄存證信函向本社區管理委員會要求提供民國92年3月至94年3月份之管理費收據.未繳管理費清冊.管理費收入日報表.收支單據或憑證與郵局交易明細,提供查核比對,寄件人乃本社區管理委員會現任主任委員,但是在收件人上屆主任委員XXX先生交接給本人時就無上述資料單據,敬請XXX先生於文到一星期內,找出上述資料單據交本管委會,以便提供給住戶XXX先生查核比對。 附件1 XXX先生存證信函 附件2 XXX管理委員會95年度交接清冊 引用文章聲 明 啟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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