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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8 12:59:04瀏覽3097|回應3|推薦7 | |
南海風雲---- 馬總統終於出手了 菲律賓於2013年1月,單方面就中菲南海爭端,向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提出國際仲裁,荷蘭海牙仲裁庭將大陸提交其辯訴狀的日期定為2014年12月15日。而美國確在2014年12月5日發表反南海 ”U形線” 的文件,緊接著大陸於12月7日發表 ”立場文件”,重申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該仲裁的嚴正立場,並從法律角度全面闡述中國關於仲裁庭沒有管轄權的立場和理據,隨後越南也發表南海立場的聲明,大家都試圖影響南海仲裁案的判決。只有我們悶不吭聲,遲遲沒有動作,再加上美國的學界、智庫、及退休官員都鼓吹我國放棄南海 ”U形線” ,許多人都認為我國在美國的壓力下恐怕會保持沉默。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第九條規定,若 “爭端一方不出庭或對案件不進行辯護” ,程序繼續進行。第九條進一步規定,在一方不參與仲裁的情況下,“仲裁法庭在作出裁決前,必須查明對該爭端確有管轄權,而且查明所提要求在事實上和法庭上均確有根據”。 仲裁庭在第四號程序令中決定將中國通信(包括立場文件)視為《程序規則》第20條中所談及關於仲裁庭管轄權的抗辯。 第20條做出如下規定: 3. 仲裁庭應將涉及管轄權的抗辯作為初步問題來裁決,除非仲裁庭在徵求當事雙方意見後認定關於管轄權的反對意見不具有完全初步性質,在此情況下,仲裁庭應將管轄權抗辯和實體問題一併裁決。
該聲明從歷史上、法律上闡述我國擁有南海諸島及其周遭水域的主權,雖然聲明中並未明確使用南海 ”U形線” 的字眼,但在第一段中指出,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海域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海域,中華民國對該四群島及其海域享有國際法上之權利 ( the Nansha (Spratly) Islands, Shisha (Paracel) Islands, Chungsha Islands (Macclesfield Bank), and Tungsha (Pratas) Islands, as well as their surrounding waters, are an inherent part of ROC territory and waters. As the ROC enjoys all rights to these island groups and their surrounding waters in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 注意此處是用 "國際法" 並未用 "海洋公約" 來限制自己。在第二段中,更指出於民國36年(1947年)12月公布新定南海諸島名稱及「南海諸島位置圖」,明示中華民國領土及海域範圍。( In December 1947 it issued the revised names of the South China Sea islands and the Location Map of the South China Sea Islands, which delineate the scope of ROC territory and waters in the region.) 此外,聲明中着墨最多的就是,論述無論自法律、經濟及地理之角度而言,太平島不僅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關於島嶼之要件,並能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生活,絕非岩礁。因為只要太平島被認定為 “島嶼” 而非 “岩礁”,則仲裁庭對南海仲裁案就沒有管轄權。 菲律賓知道中國已根據《公約》的規定於2006年作出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等事項的爭端排除適用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所以菲律賓很巧妙的將其所提仲裁事項主要歸納為以下三類: 菲律賓只要求裁定“九段線”不合《公約》的規定;岩礁只能擁有12海浬領海不得享有200海浬經濟水域,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不得享有12海浬領海;大陸在南海所主張和行使的權利非法干涉菲律賓基於《公約》所享有和行使的主權權利;而不涉及海域劃界的爭議,以避開大陸已根據《公約》的規定,將涉及海域劃界等事項的爭端排除適用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 大陸在其 ”立場文件”第22條中指出,菲律賓在仲裁訴求中對南沙群島作出“切割”,菲律賓刻意將中國台灣駐守的南沙群島最大島嶼——太平島排除在“中國占領或控制”的島礁之外。對此菲律賓按要求於2015年3月16日向仲裁庭提交了進一步書面論證,並將我國擁有的太平島歸類於 “礁岩”而非 “島嶼” ,因為菲律賓深知,如果將太平島認定為島嶼,則太平島可享有200海浬經濟水域,可以從太平島向東延伸至菲律賓的巴拉旺島,如此一來,兩國經濟水域重疊,就涉及海域劃界的問題,而大陸對南海水域劃界問題已作出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等事項的爭端排除適用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因此仲裁庭就沒有管轄權。 總而言之,馬總統此時發表的 “中華民國對南海問題之立場聲明” 不僅闡述了我國的立場,也直接對中華民族祖宗遺留的南海資產提供了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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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