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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30 04:31:35瀏覽3714|回應6|推薦53 | |
了不起! . 「歌劇魅影」成了流行的代名詞。行銷能搞到這樣,絕對稱得上成功! 最近魅影重重,令人膽戰心驚。 半個月前,旺年會中的節目有過這麼一個橋段,主題樂曲響起,克莉斯汀與魅影登台,翩翩起舞,還要唱上一段。問了加入這個橋段的原因,簡單嘛,「流行啊!」 嗯,的確是魅影重重。在聊天時,不帶一下魅影,已不足以彰顯氣質;如果還沒去現場看過,也千萬要不動聲色,免得被歸類為沒文化的野蠻人。 最好平日也能假裝不經意地啍上一段,那調調就好像在脖子上掛了一塊「流行中」的牌子,免得被文化人岐視。 糟糕!只有前些時候看過電影,還沒看過舞台表演。這可真是罪惡! 尤其是上了歌劇魅影的網站,看過那「不得不看歌劇魅影的100個理由」後,更是令人愧疚不已。不管是用偷、用搶、用騙的都可以,只恨不得趕快弄張票,讓別人知道自己去看過這齣戲。 不得不看歌劇魅影的這些理由,可都充分得很,合輯起來,鐵定可以編一本比聖經還有道理、更能流芳百代的曠世巨著。 讓我們來瞧瞧這些理由: ──「好戲,就是無法拒絕!」 ──「因為說不出不看的理由。」 ──「經典之作,充滿藝術感和很多想像空間,是一場不同凡想的歌劇。」 ──「經典名劇,不得不看。」 ──「震撼的背景音樂,華麗的舞台設計,隆重的超強卡司,悠久的演出歷史,詭奇的故事內容,淒美的愛情故事~以及最最最......好聽的完美演唱。」 ──「實在太好看了,男主角蠻帥的,女主角美極了,音樂也很棒,劇情更是好,不看可惜ㄚ,真的要看看喔!」 ──「人的一輩子至少要看過一次才會不枉此生,不然....就都白活了!」 ──「面對如此偉大的劇作,你豈有說不的理由...」 ──「歌好聽、音樂棒、劇情讚,有一股神奇的魅力讓你欲罷不能」 ──「因為排隊了六小時才買到票....>」 ──「歌劇魅影如同歌劇的教父!!魅影的深情與才華~克莉絲汀的完美唱腔~在在不可錯過!!不看別說你看過歌劇!!」 嗯,有點沈重。白活了、 啞口了……有些話還是不說罷了!千萬不能得罪影迷大軍,到時興師問罪起來,可就真是活見鬼了! 老實說,歌劇魅影,音樂不錯、劇本不錯,再找了好演員、好歌手,能在百老匯紅這麼久,不是沒道理的。 以音樂劇來說,這夠通「俗」了;以商業價值來說,這也夠不「俗」了!對行銷人來說,歌劇魅影的產品力夠,行銷力強,能搞到社會跟著跑,也算是一件相當成功的個案! 不過,提到歌劇,在看完「歌劇魅影」後,有機會也可以體驗一下莫札特的「魔笛」「費加洛婚禮」,或是威爾第的「弄臣」「茶花女」、普契尼的「蝴蝶夫人」「杜蘭朵公主」……,至少看這些戲,你不需要有「不得不看的理由」。 . 取材自MiDi音樂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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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