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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不賣舊軟體時、使用者能夠怎麼辦?
2008/06/11 16:31:15瀏覽564|回應0|推薦0
最近看到幾篇文章引起了一些討論,包括洪朝貴老師的「[網路部落格]當法律不近情理:盜拷絕版軟體是罪惡嗎?」與另一篇回應的文章「盜版軟體當然是侵權行為 — 回洪朝貴教授之文」,看得我自己也有一些話想說。

洪朝貴老師的文章提到「微軟已經不賣 Office 2003、Office XP、Office 2000、Office 97;他們也不再賣Windows xp 和 Windows 2000。這些微軟不屑再賣的絕版軟體,如果遭到盜版,請問對微軟的損失是多少?」,我想洪老師這邊的重點是抓這些舊版軟體盜版行為的必要性到底有多高吧!?因為微軟的 Office 2007 使用了新的資料格式,而且它的介面也改變很多、使用的電腦資源也多很多,所以會有很多人不願意使用 Office 2007,像我就很不喜歡 Office 2007,因此洪老師提出一個質疑:若是有人現在覺得那些舊的 Office 軟體很好用,想要買一套舊的 Office 軟體時,他們想要花錢買、卻因為軟體公司不再販售而買不到,這時候使用者怎麼辦呢?


幾個可能的處理方式是:改用其他非微軟 Office 的軟體;改買 Office
2007;到二手市場去買(或許有人想要將舊的軟體脫手);盜版。其中軟體廠商所提供的就是請買最新版的軟體,使用者只有「要不要買最新版的選擇」,而沒有買舊版軟體的自由,廠商不願意提供別人使用舊的正版軟體的機會,使用者去使用盜版似乎比較情有可原(雖然於法不合),因為他們幾乎可說是被迫使用盜版(當然,對我來說,或許這不算被迫,終究人應該有改變使用習慣的能力才對,改用自由軟體才是正道)。


洪老師的文章降低了舊版軟體盜版問題的嚴重性,這一點引起了不少人的回應,像盜版軟體當然是侵權行為 — 回洪朝貴教授之文這篇文章中,作者提到洪老師的這種說法『與「
一家企業倉庫裡一堆庫存賣不掉,理應大開倉門讓民眾免費拿,對社會貢獻最大」的論點一樣無知得恐怖!』,只是我總覺得這個比喻不太恰當,終究微軟舊版軟體並不是賣不掉、有一大堆庫存,而是他們為了推新版軟體、所以不願意再賣,洪老師是請他們拿出來賣、而不是請他們拿出來送給民眾,現在是民眾買不到、而不是廠商賣不掉,情況剛好顛倒。


或許問題變成:廠商為了自己的獲利問題而決定某些產品不要銷售時,消費者能夠怎麼辦呢?以目前的狀況看來,消費者似乎完全不能怎麼樣,廠商賣不賣產品完全是他們的自由。舉個例子來說,如果有一家麵攤,他們的陽春麵很好吃,後來他們推出了牛肉麵,可能也很好吃,但是大家更喜歡陽春麵,以至於牛肉麵的銷路不怎麼樣,因此老闆決定今天起不賣陽春麵、只賣牛肉麵,因為這樣他們賺得比較多。顧客能夠怎麼樣呢?顧客當然可以抗議,只是不知有沒有用?如果今天賣陽春麵的店很多的話,顧客不爽的話就不再到這家店去吃,以至於他們原本想賺更多,但是得罪顧客、就賺得更少、甚至賠錢,這種時候老闆就會順應顧客的要求,繼續賣他們的陽春麵。但是如果整個鎮就只有他們一家麵攤,他們賣什麼大家就只能吃什麼,單賣牛肉麵賺比較多的話,老闆就很可能不聽顧客的聲音,繼續照他自己的意思去做。現在的軟體世界有沒有足夠的自由競爭呢?或許這是見仁見智的,只是我覺得競爭需要更自由一點,終究其他的軟體很難跟 Office的資料格式完全相容。若是資料格式的交換完全沒有問題的話,我就會覺得競爭的障礙減少很多,自由競爭的程度大很多,只是目前看來還差很多。


另外,盜版軟體當然是侵權行為 — 回洪朝貴教授之文這篇文章中作者也提到「我們查閱一下微軟的財報,在MS Office 2007上市前兩年,2006與2005微軟Office軟體的營收成長率僅6%、5%,但推出Office 2007馬上成長13%以上,而且獲利也是同樣13%幅度的成長。用戶真的不需要新版軟體?這論點相當值得商榷!」我倒是覺得新版軟體推出時營收與獲利成長是很正常的,記得現在賣的是軟體,而不是像衛生紙、牛肉麵這種每天都可能重複購買的產品,而是比較像歌曲、電影這種產品,如果一個歌星三年沒有推出新歌,他舊歌的銷售量本來就會持續降低,因為再怎麼死忠的粉絲同樣的歌曲大多也只會買一次,因此市場飽和度愈來愈高時,需要買舊產品的人本來就愈來愈少,所
以新產品出來時,死忠的粉絲就算覺得他的新產品與舊產品差別不大,還是有可能再買一次的,因此銷售量增加是很正常的。只是一般的歌星一定不會因為出新歌之後,就停止舊歌的販賣,因為新歌與舊歌之間的替代性不強,甚至有人會因為聽了這歌星的一首歌之後,而去買更多其他的歌曲來聽。而相同的軟體常分很多不同的版本,新版本的功能與舊版本差別不大,因此若舊版本繼續賣的話,買了舊版本的人就不會去買新版本,而軟體中可能會有一些臭蟲,如果舊版本仍有很多人使用的話,其中所發現的臭蟲就需要繼續改善,這樣既無法增加收入、又會增加維護的成本,所以站在廠商的立場,當然希望大家都用新版本,他們才賺得多。但是使用者的立場呢?使用新軟體常代表需要比較新的硬體資源來配合,如果我只有舊電腦的話,能不能買舊的軟體的搭配呢?


我很贊成軟體市場是應該自由競爭的,雖然我喜歡使用自由軟體,但是我也覺得不應該強迫每個人都使用自由軟體,如果有人願意花錢買正版商業軟體來使用,我是很尊重他們的,只是希望別人也尊重我們使用自由軟體的權力就好。自由軟體不代表就比較好、或比較差,重要的是經過自由競爭之後,好的軟體應該會受到更多人了解與喜愛的,這時大家就都受惠。


回到這篇文章的標題,廠商不賣舊軟體時、使用者能夠怎麼辦?使用者如果能夠讓廠商無法因此而獲利更高的話,才有可能讓廠商多聽一些消費者的聲音。如果因此更多人轉而不使用他們的軟體時,他們自然需要更多考慮消費者的聲音。但若是找不到更好的替代產品時,消費者恐怕就只能當待宰的肥羊
了。


討論這個問題時,又讓我覺得自由軟體實在很重要,為什麼呢?如果今天 Office 2003是自由軟體的話,如果軟體公司為了新的產品而不再賣 Office
2003,但因為它是自由軟體,其他人可以自已拿到它的原始碼,可以自行維護,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商業軟體就無法做到。


我也相信軟體都會慢慢升級,但是升級的腳步不應該由廠商來控制,而是由使用者自己決定,多一種選擇就代表更自由的競爭機會,也代表大家的成本都可能因此降低。
( 興趣嗜好電腦3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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