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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7 11:44:23瀏覽2711|回應0|推薦1 | |
冷血銀行受害人自救連線 函 正本受文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胡主任委員勝正 主 旨:銀行債務催收應兼顧情、理、法,以免衍生額外社會悲劇。 說 明: 人在公門好修行 一、謝OO(A1289OOOOO),73年次,年輕識淺,不知人間險惡,不自量力的代信用欠佳的朋友出面買二手車代步,並於93年8月23日向聯邦銀行辦理汽車貸款35萬元。才付二期朋友即丟下不管,謝先生苦撐四期後,也因單親媽媽氣憤自殺而無法繼續,尚未出社會,苦難的日子卻毫不容情的開始了。 二、車子拖走了,車子拍賣了,餘額不知多少,亦不知如何清償。在台南市消防局救生分隊服替代役,催收電話響個不停,長官、同事頗有煩言,心情悶悶不樂的想著要逃兵還是追隨母親而去。 三、長輩想要搶救瀕臨絕境的年輕人,可是搞不清楚究竟放款的聯邦銀行還是催收的嘉祥財信管理公司是債權人,也搞不清楚究竟應該要還多少才是正確,銀行的資料、帳目有需要弄得債務人糊裡糊塗嗎?銀行也需要靠打爛仗來賺錢嗎? 四、年輕人抗壓力差,天天催,不怕逼得這麼緊會出事嗎?服役中收入微薄,天天催,錢要怎樣變出來呢?銀行催收不循法律途徑,五五拆帳的借助討債公司是惟恐天下不亂嗎? 五、銀行民營化後問題叢生,主要原因就在所謂銀行家以遊走法律邊緣攫取最大利益為目的,平民百姓哪裡應付得了呢?學者出生的主委有魄力去導正亂象嗎?還是債務人要自求多福呢?在救生分隊服替代役的謝先生有被拯救的運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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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