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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4 11:41:30瀏覽1238|回應0|推薦4 | |
冷血銀行受害人自救連線 函 正本受文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胡主任委員勝正 主 旨:二月多前檢舉請求調查華南商業銀行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超額放款鄉榭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造成大筆呆帳,其中是否存在內外勾結、上下包庇弊端一案,不知貴會目前查證結果如何,?請來函告知進度,以便轉告投訴人。 說 明:(人在公門好修行) 一、 97年2月12日本會以冷血銀行97行字第001號函?請查明華南商業銀行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超額放款鄉榭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造成大筆呆帳,其中是否存在內外勾結、上下包庇弊端,蒙 貴會於97年2月20日以銀局(六)字第09700066760號最速件函回覆本會,請該二被檢舉銀行"速就該陳情書所提疑義妥處逕復陳情人,並副知本局"。 二、或許由於 貴會無意親查弊端,以致迄今為止本會僅收到97年3月6日台灣中小企業銀行97債催字第0970006009號致劉仁芳小姐函副本,表示"本行業將台端所保證鄉榭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前於本行之借款債權轉讓予荷商柯企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其債權相關文件並同時轉移,故有關文件提供事宜,請逕洽該公司辦理",回函內容避重就輕且答非所問,完全牛頭不對馬嘴,至於華南商業銀行則根本不予理會,絕不回覆片語隻字。 三、由該二銀行之處理方式,可知本會懷疑之"內外勾結、上下包庇"絕非全然無據,相信 貴會亦必有同感,而早已本於職權開始調查,只是未知結果如何,因此本會特肅此函請示進度,以便轉告投訴人。 四、數千萬之放款顯然絕非屬於分行權限範圍之內即可決定,然而總行評估放款亦必有一定相當專業、嚴謹的審核程序,短期間內造成如此鉅額之超額放款呆帳,導致銀行的重大損失,顯然當初關說者必為非常有力人士,此所以 貴會發函要求該二銀行自行調查,除了打草驚蛇以外,自然難以期待有水落石出之可能。 貴會故意縱放或疏於注意在前,希望能極力彌縫補缺於後,否則恐怕難逃恢恢法網的制裁。 五、公務員只有迎合權貴才能生存嗎?應該不是這樣的!越迎合權貴只會使得權貴越得寸進尺,而公務員的生存空間則越為狹窄,希望 貴會不要一錯再錯,早日依原函要求查明真相是幸。 總聯絡人:王 為 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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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