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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清扶助案件 大減八成
2009/12/30 20:10:56瀏覽833|回應0|推薦0

‧聯合理財網 2009/12/30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邱金蘭/台北報導】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一年多,獲法院裁定更生或清算的成功率卻僅2%;法律扶助基金會29日表示,債務人對政府清算制度失去信心,申請債務清理扶助總量驟減,符合規定准予扶助案件(向法院聲請更生)也較去年減少八成。

近期民間消費回復活絡,金管會統計11月信用卡簽帳金額增加19億元為1,203億元,已連續二、三個月增加。

11月底38家信用卡發卡機構總流通卡數則約3,071萬張、總有效卡數約為1,877萬張,仍較10月減少;循環信用餘額2,100億元,也延續先前的下降走勢。

至於信用卡逾期三個月以上帳款占應收帳款餘額(含催收款)比重,11月平均為1.07%,比10月略增。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處主任謝幸伶分析,消費者債務清理案件申請以及扶助量不如預期,主要是因為聲請更生清算程序曠日費時,且法院對程序事項要求繁瑣、駁回比重偏高,法院裁定清算免責比重則偏低。

據統計,債務人向法院申請更生案件,從97年平均每月2,000件,今年前半年已驟減為750件以下。

消債條例的目的是希望透過司法權介入,讓債務人有機會解決債務問題,主要機制包括「法院外前置協商」、「更生」、「清算」。

法服基金會說,多數債務人選擇「法院外前置協商」,向最大債權銀行擬定償還債務的方式,協商不成才會走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據法服基金會日前調查,已有22.4%的協商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銀行的債務 ,主要是因為銀行提出的條件過於嚴苛、無法維持生活,或是失業、減薪導致收入減少而無法還款。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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