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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03:27:32瀏覽967|回應0|推薦2 | |
求生存是人類最基本的慾望,生存權是憲法賦予人民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數十位銀行家無止境的貪求,竟成為數十萬欠款人揮之不去的惡夢。 一時的挫折,變成一生的負擔。壓力重重,前途茫茫,生活越來越困難,幸福越來越遙遠,但是只要一息尚存,我們絕不能失去求生的勇氣。 雖然政府還不能拿出完整的配套方案,徹底使我們都能免於被催收的恐懼,受害人絕不能坐以待斃,畢竟我們少的是錢,卻多的是人,而人,是最有力的資源,在君主專制時代如此,在以民為主的時代更是如此。既然還有資源,就要善加利用,使我們有機會脫離苦海。 我們需要行政的協助,我們需要司法的協助,我們需要民意代表的協助,我們需要善心人士的協助,但是我們需要提出我們的主張,使得願意伸出援手的人,知道我們的存在,聽到我們的聲音,瞭解我們的訴求,進而適時的幫助我們免於沉淪的命運。 我們主張受害人必須組織起來,團結互助。因為唯有自助,才有人助,才有天助。 我們主張行政單位應儘速訂定債務催收辦法,立法單位並應快速配合修正通過,使催收行為不致脫序,破壞社會的安定和諧。 我們主張司法單位應引導債務糾紛循民事途徑解決,有財產的、沒財產的、有薪水的、沒薪水的,都有可行之道。脫軌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使身價百億、千億的銀行家,也不能自外於法律的拘束;即使負債累累的欠款人,也不能因此而失去法律的庇護。 我們主張民庭法官應降低破產的門檻,使欠款人的債務不致無限延伸而難以翻身。 我們主張檢調單位應偵辦銀行家唆使催收人員窮凶極惡的強催硬討,釀成社會悲劇,造成社會衝突,導致天怒人怨的刑事責任。 我們主張警政單位應強力制止催收人員以騷擾、羞辱、恐赫、暴力的方式催討債務,現行犯應立即移送法辦,絕不縱容。 我們主張催收人員應實施證照制度,未受過適當的培訓,未取得證照,不得從事債務催收工作,以免害人誤己。 我們主張銀行家應體認社會是一個有機的生命共同體,少數人的快樂建築在多數人的痛苦上,遲早會受到反撲致失去擁有的一切。銀行家應放下屠刀,把輸送給催收人員、討債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的利益,主動回饋給財務困窘的小客戶,以重建社會的生機,而不是僅僅對欠款大戶手下留情而已。 我們主張在景氣低迷的時代、在工作艱難的時代、在利潤微薄的時代、在詐欺橫行的時代、在巧取豪奪的時代、在恃強欺弱的時代,善良的老百姓格外需要政府的照顧,格外需要社會的溫暖。否則人活得沒有尊嚴、死得不能瞑目,又有什麼價值值得珍惜,有什麼損失值得擔憂,有什麼事情不敢試著去做呢? 我們計劃短期內密集拜會行政、立法、司法單位,政黨、宗教及公益團體,提出我們的主張,爭取認同及支援。 我們計劃近期內重點拜會銀行家,提出我們的主張,建立解決問題的共識。 我們相信不需要互相折磨,不需要互相毀滅,甚至不需要勞師動眾,銀行家與欠款人間即將面臨的衝突,就可以圓滿的化解。 不試不知道,試了就知道。不要再跑給人追了,反正不會更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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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