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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04:00:17瀏覽1026|回應0|推薦5 | |
一、銀行大量發行信用卡、現金卡,透過各種媒體,鋪天蓋地的大肆吹噓持卡的尊貴、用卡的方便與刷卡的福利,對隱藏的高利卻避而不提。這可以嗎?誰在管? 二、銀行網羅大批行銷人員,到處擺設攤位,提供各類贈品,大力拉人辦卡,只強調辦卡禮與開卡禮,對約定書內密密麻麻的小字說些什麼卻避而不提。這可以嗎?誰在管? 三、紅利積點,抵換各類贈品,多刷多得,鼓勵消費者盡量刷卡,後果卻由刷卡者獨自承擔。這可以嗎?誰在管? 四、收保險金,收風險管理費,稅率降低了,呆帳打銷了,銀行損失在哪裏?遲繳、欠繳、立刻追魂奪命的催繳,想要一魚多吃。這可以嗎?誰在管? 五、15%至25%可以提撥給催收人員作獎金,55對分可以與討債公司拆帳,3%到5%可以賤價賣給資產管理公司,欠款人的債務非但分文不能減少,還要加收利息、違約金。這可以嗎?誰在管? 六、催收債務文攻武嚇,極盡騷擾、羞辱、威脅、恐嚇之能事,逼得欠款人隱姓埋名、東躲西藏、逼得欠款人憂鬱、躁鬱、精神分裂,逼得欠款人懸樑、燒炭、全家自盡。這可以嗎?誰在管? 七、卡奴四處搬家,即使未登錄戶籍,催收人員找得到;卡奴更換電話,即使不刊名字,催收人員查得到,個人沒有任何隱私可言,日日擔驚受怕,惶恐不安。這可以嗎?誰在管? 八、當債務超過資產,同時債務人已停止支付,無力清償時,破產法的規定允許債務人向法院提出宣告破產聲請狀。但今天法院對擁有部份資產的債務人尚願宣告其破產,讓他有機會東山再起,對賣盡當光、羅掘俱窮、一文莫名、負債累累的債務人,卻不願依法宣告其破產。使窮途未路的債務人在高利重壓下沉淪無邊苦海,永無翻身之日。這可以嗎?誰在管? 九、銀行家勾結政客,串連黑道,盡量撈錢,盡情逼債,辦理協商拖拖拉拉,催收債務急如星火,百萬卡奴還錢無術,逃生無門,工作失去,家庭破碎,社會動盪,國亡無日。這可以嗎?誰在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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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