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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民 行 動 黨 函
知行合一 肩負時代使命 排除萬難 接受時代考驗
發文日期:107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107行字第0501號
機關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90-4號
聯絡電話:0923-101305
電郵:peoplesvoice9@gmail.com
正本受文者:曾立法委員銘宗
副本受文者:劉仁芳、莊淑蘭
主旨:請問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群益金鼎)違規辦理開曼(KY)老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曼老董)股務,到底有沒有被處分。
說明:
一、 老董牛肉麵頗富盛名,除了曾獲得牛肉麵比賽冠軍以外,也曾為郭台銘喜宴供餐,未料這就為董事長劉正雄藉機賣股斂財提供誘因。
二、 有些賣股是透過專賣未上市股票的公司銷售,但是有些謹慎的人會作更進一步的了解,查詢代辦開曼老董股務的群益金鼎以後,就不再有疑心了。
三、 103年7月劉正雄捲款十億左右潛逃,留下的爛攤子由部分大股東接手,上千小股東由於求告無門,有部分請求本黨協助處理善後。
四、 104年7月28日金管證券字第1040026620號函說明二:「因老董公司未於國內設立登記,且未依規定申請來台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群益金鼎證券協助辦理股務相關業務,核有不當,本會已於104年5月5日要求該公司注意改善。」(附件1)。
五、 104年9月30日金管證券字第1040020962號函說明二:「因老董公司非屬證券交易法第4條第1項及第5章之1之公司,群益金鼎證券核有違反本會100年10月28日金管證券字第1000035326號令規定,經本會綜合考量違規情節及參考過去案例,爰於104年5月5日具函要求群益金鼎證券應注意改善。」(附件2)
六、 雖然金管會對群益金鼎違規辦理開曼老董股務處分輕微,與所造成的社會損失來說,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但是群益金鼎如果願意補償受害人的損失,本黨也願意不為已甚的比照金管會輕輕放過。
七、 106年12月11日群益金鼎股字第106032號函說明1:「本公司非開曼(KY)老董股份有限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2:「本公司亦無來函中說明第三項受主管機關行政處分之情事。」(附件3)。
八、 金管會與群益金鼎雙方來文沒有交集,其中顯然有弊。由於本黨當初發函都是針對時任金管會主委的曾委員,所以冒昧請求解釋,或許居然可以發現承辦人員曾在其間上下其手呢!
九、 敬請早日回覆是幸。
全民行動黨主席 王為仁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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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