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 年 10 月 23 日 「 蘋果日報」 ~~~~
作 者 : 施 明 德
追求理想,追求卓越,必須支付代價。這是追求者無法逃避的現實。即使有時支付的代價太大,遠遠超過自己的預估,也必須咬緊牙承受;有時,還必須滿懷委屈的承受。這樣的承受,不是屈服,不是軟弱,反而是一種勇者的高貴氣質。
馬英九控告民進黨暨發言人梁文傑公然誹謗他向賭盤大亨陳盈助募款三億。高院判民進黨應賠馬英九180萬元。梁文傑的回答是:「一定會上訴,但不管最後判決如何,都不會賠一毛錢給馬。」梁的語義是:「我們還要依法打贏官司。但是如果輸了,我們一毛錢也不賠。」外人聽起來,民進黨和梁文傑是向社會宣示法院只能判他們贏;如果判他們輸,民進黨就不承認法院的判決。
民進黨人不信任司法是有歷史淵源的。早在反抗時代,早在美麗島民主運動年代,在戒嚴統治下,就提出了「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和司法不獨立」的台灣民主五大害。歷經慘痛代價,犧牲生命、自由,終於結束了前四害。如今只剩司法不獨立、不公正,仍餘波蕩漾。但是,比起兩蔣時代把司法當作御用工具殘害異己,已不可同日而語。
輕蔑司法恐失民心
尤其民進黨自己也執政過八年,而司法是陳水扁及其行政院長們的專長。司法到今天還不受到大多數人民的信任、尊敬,國民兩黨領導者都必須共同負責!陳水扁總統任內掌控司法調查的葉盛茂局長,就是赤裸裸無可辯解的墮落證據。所以民進黨如果一味再指控「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是政治迫害」,已經不如戒嚴時期那麼有正當性了。國民黨的馬總統與金溥聰,官司不也輸了好幾場?
但事實上,司法仍是台灣最不受信任的區塊。如何使司法真正獨立、公正、公義,做國家正義的標竿,仍是台灣人民必須努力的大目標。
司法人員要特別自勉,政黨和有影響的人士也應該貢獻一份心力和自制。尤其自己處於原告或被告時,不要判決對己有利,就說:「今天是司法最光明的一天!」自己輸了,就臭罵:「這是司法最黑暗的時刻!」既然自願面對司法,也請了律師,官司輸了怎麼可以說:「一毛錢也不會賠馬。」其實,民進黨人這種態度已不是第一次,王世堅、林國慶、黃昭輝、黃越綏等等官司定讞了,竟然不顧身分、地位快速脫產,讓自己一文不值,成負債狀態;有的還公開狂言:「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像流氓。這種行徑,倘若將來民進黨再執政,如何斥責奸商、貪官脫產?
已經很多次看到民進黨人針對個人官司的抗議,我只當他是個人行為。但是,這一次被判輸的是「民進黨」。我不得不嚴正地奉告蔡主席:努力上訴,追求真相。但是如果輸了,絕對不可以像梁文傑那樣說:一毛錢都不賠馬英九。一個準備再執政的民進黨,如果如此輕蔑司法,誰還敢相信民進黨黨心有司法。這不是向世人宣稱:民進黨才是唯一的法律!唯一的判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