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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修法大戲接著上場
2012/04/04 00:03:12瀏覽1260|回應13|推薦110
引用文章一坪換一坪都更的課題 , 請教看法

(續都更探討)

黃金地段的妨礙市容觀瞻的

十幾二十層的民間大雜院似的

老舊破舊電梯大樓的都更,

思考一下,建商會垂涎嗎?

住戶複雜的老舊破舊電梯大樓,看來是都更的盲點?

文林院案未談妥卻先拆屋、 整地、預售,是第一步嚴重錯誤。

生意人,利字當頭,沒幾個可靠

老舊市區,觀瞻不佳,都更也是必要,

但糾紛 時有所聞,

住戶彼此間以及住戶和建商之間,

必然存在一定的利益衝突,

如何取得平衡也實在很困難,唯一確定的是商人之所圖,

利不豐厚,不為,

一方有利,必然一方有損,利損之間如何折衝?

由兩造協談,公權力居中柔性處理是最好的,

粗魯介入 是下策,易生民怨。

我贊成都更, 更期待修法:

都更由地方政府都更局直接承辦,

相中必須都更區,

即統一徵收(過程依法、手段合理、結果適情),

由政府發包統一改建為高級國宅、委售、委租,

地主優先購回或承租,

地主在一定期間內不租不購,視同棄權。

建主就是都更局,此構想也許可行?

(純屬探討)

 

修法前暫緩都更 李鴻源不贊成

  
2012/04/02 12:21:00(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日電)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說,他不贊成都市更新條例未完成修法前,所有都更案暫緩執行,他也不希望外界稱都更條例為惡法。

台北市政府拆除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王家,引發社會質疑。李鴻源上午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朝野立委質詢時聚焦文林苑都更案。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詢及是否給王家特別救濟,例如原地重建?李鴻源說,他可以理解王家的情緒與學生的好心,但這部分是台北市政府權限,尊重台北市長郝龍斌決定;若需要中央協助,內政部樂意協助,他會請營建署長葉世文主動與台北市政府聯繫。

李鴻源表示,居住不正義普遍存在,文林苑都更案凸顯弱勢權益未獲確保。有關特別救濟,台北市政府有其權限,但也要視有無法源,若此例一開,其他案例是否會比照辦理,應仔細評估。

他並說,台北市政府針對文林苑都更案提出調查報告後,才能了解有無違法,若有違法才有救濟問題。

是否贊成都更條例未修法前,所有都更案暫緩執行?李鴻源說,「我不贊成」,這是因噎廢食,他不希望外界將都更條例稱為惡法,不要將都更汙名化,或執行的警察與基層公務員汙名化。有1000餘件都更案在進行,不是每件都造成衝突。

他說,內政部預計3個月內提出都更條例修法版本,再經行政院約1個月討論,預計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不過,李鴻源表示,修法版本提出後,他也不認為就可解決所有問題;法是法,執行還有很多細節。他並說,未來修法版本,不可能朝全部同意才能進行都更,目前規定80%同意,「已經很高」。1010402
↑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204020026.aspx

 

snflwrhy的尋思探討空間的文章、以及留言簿中取自網路之文摘、配樂和影片、圖像、語法等,

po出若屬侵權,敬請原作者鑑諒並請留言賜知,

隨後當即撤除.謝謝!!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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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nflwrhy&aid=628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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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y:對房價的感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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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新聞
2013/11/13 12:52




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台北市政府推出都更爭議協商機制,由都更中心擔任平台,邀相關NGO(非政府組織)代...看新聞原文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11-13 12:53 回覆: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8291994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6-11-29 19:06 回覆:

聯合/蔡政權瘋都更,慎勿飲鴆止渴

http://udn.com/news/story/7338/2135586

蔡英文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拍板:全力拚都更!這項都更急行軍的宣示,無論是為拚政績、照顧社經弱勢、萌發經濟動能…,都說得通,她沒講的是代價何其高!台灣都更失序,已有「都市計畫體系的違章建築」評價;在這個意義上,衝都更,等同鼓勵違章建築,造成撐爆都市運轉、降低居住品質、毀損公共服務系統、加深社會矛盾等難以估計的代價,形同飲鴆止渴。

照顧老舊建築居民、促進內需經濟動能的出發點,是善意的;雖然更大的執政考慮必然是選票的誘因,這應含蓄掩飾;但避談可預見的衝擊,甚至對遠逾可能創造經濟數字的負面影響全不碰觸,未免令人擔心。蔡英文指示增加容積獎勵等工具、降低稅賦、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等衝都更「三箭」,責成行政部門月底前提出執行方案,如此躁急,意謂都會運轉雖衝量,但恐難逃當機、失控危機。

首見的關鍵缺失是政府「心術不正」。都更出發點應是增進公共利益,讓原居住戶、符合條件的社經弱勢都能有較佳的居住環境。但蔡政府視都更為營造政績工具,渾不在乎後遺症;尤其,欠缺都計素養的即興裁決,將讓都市陷入撐爆的運轉困局,缺水、缺菜場、學校等公共服務落差幾乎已擺在眼前。

蔡英文指示修都更條例營造利基,罔顧都更條例違憲的事實。以執政意志挑戰歷史軌跡,代價是勢須面對歷史審判。秋風掃落葉式的衝都更,可能的影響還不只是圖利財團,更將導致都市機能撐爆而無法運作、閭里關係破毀、歷史建築利之所趨一併更掉…,台灣近世紀拚命捍衛自尊的史跡,恐將自此無存。

蔡政府不能忽略都更被認為是「都市計畫體系的違章建築」的評斷。簡單說,都市的圓潤運作,容許承載人口是關鍵,承載量是依可供應的公共設施為準據;必須要有綠地、道路、學校等,才能考慮可否引進新人口。

在「文林苑」事件之前,各界瘋都更,其實已亂了套。政府為營造市況活絡假象,竟然釋出屬公共財的容積率為誘因;而這必然讓靠土地賺錢的建商感到興趣,於是,利之所趨,管他什麼文化古蹟、歷史建物,全遭荼毒,遑論個別居民意願。糟糕的是,各級政府依據有違憲疑慮的都更條例,爭相拿公共財容積率做好人給獎勵。政府為拚業績擅給形同現金的容積獎勵,不僅匪夷所思,更降低都市品質。前車之鑑,蔡政府還要重蹈覆轍?

恣意強推都更,不僅法律上逾矩,更應譴責的是心態問題。任意在已飽和的生活圈再大量投注新居民,完全不考慮既有公共設施能否應對,不管日常運作,更遑論防災,如此都更,其實是無視人民生命安危;尤其該質疑的是,公益性何在?

缺乏全方位思考,打亂都市計畫對都市循序漸進發展的規劃,更是不可原諒的錯誤。都市容納人口與常態運作,是依據地理環境、公共設施提供,尤其是水資源而定。以台北盆地的五百萬人規劃,運作無虞,倘若都更又胡亂引進更多人口,這都市怎可能不因過載而當機?

必須提醒,濫施容積獎勵必成都市發展的毒害。一則容積是公共財,政府沒有肆行分配的權利;再則容積率是都市承載不致爆量的關鍵,政府不可輕率施予建商,衝擊都市承載的底限。鼓勵都更不是壞事,但像台北市都更「一坪換一坪」,對照日本至多九成拿回自用土地,出入頗大,不能不檢討其中意涵。

蔡英文裁示修正都更相關法令,為都更開條高速公路,如此決策實難謂恰當。檢視都更條例,因地方勢力及民代聯手,不斷修改,結果並沒有加速都更,反而向現況上主導都更的建商及利益團體傾斜。蔡英文的指示意圖加速都更,但不能無視既有法令的根本問題。

必須要反覆地說,都更應是基於公益,需能增進都市機能及居住品質,不該有任何選票考量。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6-11-29 19:08 回覆:
2016-11-29 03:07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上一則)

筱 蒨-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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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自到現場看環境
2012/04/08 20:04

王家距離捷運高架不超過3公尺遠,捷運高度約三層樓,捷運南北雙向約一分多鐘就有一班車交錯經過,噪音就算我走到50公尺外的文林路路口都聽得很清楚,王家聽到的噪音有多大聲,大家可以想像。40年房子隔音效果有多好?

40年的老房子,房子再撐10來年大概就會變成危樓,因為不在馬路邊,要賣也沒人買,兩塊地也沒臨在一起,中間隔了一戶參與都更已經搬走的住戶,如果王家不參加都更,這兩塊地將來會變成不能再改建的閒置空地,一毛不值,就算硬要自己改建,建坪也會被建築法規範,蓋不回原來坪數,還得自己花錢。

用點腦筋再去現場看環境,誰會相信王家打從頭開始就不想參加都更,讓老奶奶80多歲年紀爬樓梯上下,我只能說,騙不用大腦笨蛋還可以,騙用腦子的思考的人就說不過去。

你會寧可再住10年房子就不能住人,土地價值化為烏有,還是願意換5戶新房子+5戶停車位的電梯住宅,另外每人搬遷費120萬元+2個月商務套房住宿費用?如果王家不願意,那就只有價錢談不攏,說甚麼祖厝捨不得,從未打算參加都更,都是騙人,否則王家不會一戶早已閒置,還提供帳戶讓建商匯款進去,也不會多次可以表達不參加都更的機會都放棄。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8 20:56 回覆:

王家如何思考

我不頂關心

王家的抗爭是修法的引爆點

問題在背後的理  與  情   如何支撐

 

不喜歡這種多數人的快慰建築在少數人的痛苦的都更(u tube  有很多抗爭故事)

台灣的政治很微妙,只要耐心等一等,就會自動浮出新的一頁。文林苑事件在沸沸揚揚十天後,指責郝龍斌「圖利...看新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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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讚同都更~但唾棄府院手法粗暴!
2012/04/08 13:18

終於有人講出問題點了!

讚~親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8 20:59 回覆:

社會整體公義和利益  有待社會成員  深入探討

 

謝謝 回應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9 17:06 回覆:

洪蘭:別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之中  33



住的保障和言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兩個人權,嚴重時會動搖國本。最近發生了兩件事令我惴惴不安,非常擔心這噩運...看新聞原文



烏拉瑰本尊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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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2012/04/06 12:57

前輩,我又來了。對所謂都更,看到這篇文章後才比較清楚怎麼回事。附上格友網址,請一併閱讀回應(有格友蘇信留言,王家有兩個子孫都是建築師),或可收集到更多關於王家的事實,以做參考。

無知民粹終將害慘王家人與文林苑住戶 - 和我們一起閱讀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marvinfann/6298834#ixzz1rEVnwO5R

格友蘇信留言:

王家具有建築專業人材!

王家有一個在成大建築系和淡江建築所畢業,

而且也在建築事務所上班的專業人材,

格主所指出的各項優劣點他們應該都詳估過,

而且其中一戶也早不住這裡(所以什麼祖產,兒時記憶等都只是『錢』)

大概也因為太有錢了所以不太在乎時間的拖延,

他們的要求是要有面對文林路的店面,

建商不同意就擺出一付ㄍ一ㄥ到底,做定了釘子戶,

要拿到最高的補償費,

所以總觀就是一個好野人和建商在鬥法,

卻害慘了其他合法的三十六戶人家而已,

那些民粹傻蛋卻被這個好野人牽著鼻子走!




(udn)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6 13:50 回覆:

首先 謝謝烏拉瑰好友提供不同面向的看法 讓資訊儘量完整。

對照

同情文林苑釘子戶,等於理盲濫情?http://blog.udn.com/meatball2/6274401

和該文的眾多回應 回覆(如果 有興趣  想深入瞭解  有參閱價值)

我要說的是 公有公的理  婆有婆的理   我們不以 個案論斷  事實上  此不合理的法  由來已好多年之久  祇是王家的抗爭  讓當局知道法不合理不適情 而有修法之議 也是好事   很多人不贊成 用多數 壓少數解決私人財產紛爭不贊成以所謂民主的多數決,來侵害財產權和人權.以多數決為名解決都更之爭執,結果就是多數人的快樂,建築在少數人的痛苦上, 有人恐懼,有人欣喜;幾家歡樂幾家愁,  

文林苑建商樂揚董事兼市政顧問 惹議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7006957&reply_order=&currentPage=2&type=&date=#pagelist
 文林苑都更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今又傳出,北市府市政顧問黃博怡,正好是樂揚建設的獨立董事,外界質疑...看新聞原文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7006957

顧問兼建商董事 北市府:不知情  
 昨天出刊的壹週刊指出,北市府市政顧問黃博怡,正好是文林苑開發建商樂揚建設的獨立董事,外界質疑,黃是否...看新聞原文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7007718
  14 樓 atc12345 發言於2012-04-05 10:36:22
 
都更案應該全面暫停數年,揪出藍綠通吃的議員,待炒房投機客退出市場,房地產回穩後再實施。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的王家祖厝遭北市府強行拆除,引起社會輿論紛撻伐,今天出刊《壹週刊》報導,主導該都更案樂揚建設獨立董事黃博怡身兼市府顧問,政商關係良好,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7007718

  另外 今天消息:

陳揆:都更案 內政部應注意立法目的

士林王家因為都市更新案,遭到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引發爭議。新聞局長楊永明今在行政院院會會後,舉行記者會表示,內政部已著手修正都市更新條例,行政院指示內政部,在修正過程中,必須注意都市更新條例第1條的立法目的,是為了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針對協議合建、權利變換、公有土地遭到以小吃大等情形,行政院都要求內政部特別注意。......

阿桑不懂
http://blog.udn.com/yuntingjeng/6273548

怕成第二個林文苑王家

http://blog.udn.com/wmy0522/6296847


 

 

好友令翁婆也吃過不合理的都更法的虧  妳同情那多數   妳的大量  讓我敬佩

上頭這兩文也可參閱

感謝妳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6 14:12 回覆:
我另外想到  那其餘住戶受累    在於建商與王家尚未完善  即拆房  整地  預售  結果   買預售屋的也受連累     所以我一開頭  說建商使霸王弓即在此   以為兩者的角力  勝券在握  但拆無妨 不意  一拖好幾年    不知要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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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2/04/05 13:57

綠川前輩說的大安公園和中華路拆除

是屬全民可自由共享的公共利益

不能和私人財團有獲利的文林苑相提並論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5 14:10 回覆:

我也正是如是想

不贊成多數決  侵害財產權和人權
   這都更事多數決就像多數人的快樂 建築在少數人的痛苦上   所以不贊成

J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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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表面
2012/04/05 13:08

偶的"阿桑不懂"就是談都更啊!

不是為全民謀福利.怎麼可以少數服從多數?

建商來撒錢.逼得一樓住戶無路可退.一坪換一坪?唉!

我的房子整理得漂漂亮亮.硬是要我跟鄰居都更.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5 14:02 回覆:

有人恐懼  有人欣喜

幾家歡樂  幾家愁

這事如何擺得平

如今因文林苑案有修法之議

大概可以緩一緩了

還友30多戶沒簽同意

應可先放放心了

妳 po  此文時 文  案正在風頭上

希望文  案的關係  妳能心想必成

↓格友的文  和妳一樣恐懼 

怕成第二個林文苑王家



�X�B: 阿桑不懂 - Jenny* 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yuntingjeng/6273548#ixzz1r8w6EpXv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5 14:07 回覆:
不贊成多數決  這都更事多數決就像多數人的快樂 建築在少數人的痛苦上   所以不贊成

請問 像你住一樓   能在分到一樓嗎?

但原來有1/4持分的土地   建22樓   持分變成1/22  也是難捨吧



 

青青的家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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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
2012/04/05 13:08

一坪換一坪應該是建坪

我一位朋友他地坪10坪蓋24層樓房是換60建坪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5 14:17 回覆:
假設 原來住四樓公寓
都更22樓
原來有1/4持分的土地設若10坪 建22樓 持分變成10*1/24捨得嗎? 也是難捨吧!
妳友房屋座落應是好地段 有好籌碼 原住建坪大概 介於30-60坪之間
也許是26坪帶小數點 我如是猜

thy:對房價的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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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2012/04/05 11:35

文林苑建商樂揚董事兼市政顧問 惹議  17



文林苑都更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今又傳出,北市府市政顧問黃博怡,正好是樂揚建設的獨立董事,外界質疑...看新聞原文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5 11:44 回覆: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7006957&reply_order=&currentPage=2&type=&date=#pagelist

顧問兼建商董事 北市府:不知情  20
昨天出刊的壹週刊指出,北市府市政顧問黃博怡,正好是文林苑開發建商樂揚建設的獨立董事,外界質疑,黃是否...看新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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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案應該全面暫停數年,揪出藍綠通吃的議員,待炒房投機客退出市場,房地產回穩後再實施。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的王家祖厝遭北市府強行拆除,引起社會輿論紛撻伐,今天出刊《壹週刊》報導,主導該都更案樂揚建設獨立董事黃博怡身兼市府顧問,政商關係良好,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7007718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6 23:51 回覆:

當年都更條例立法修法都在防釘子戶 - udn / 哇!新聞dig News 大家都是 ...

dignews.udn.com/forum/view.jsp?news_id=6998222 - 頁庫存檔
172 樓 pc068360 發言於2012-04-02 23:51:36. 1. 0 .... 136 walovetaiwan1314 發言於2012-03-31 16:47:43 1 0 131你語文有問題好好去念唸書。 我所謂定罪跟 ...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6 23:52 回覆:
當年都更條例立法修法 都在防釘子戶

北市府拆除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引發外界批評。但檢視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可發現立法精神原本就是「服從多數」,以防「釘子戶」惡意阻撓。二○○七年底,第六屆立委任內最後一天,更明定都更計畫內之建物,如果逾期不拆除遷移,超過六個月期限者,各直轄市與縣市,有義務代為拆遷。

都更條例於一九九八年立法,最後一次修正為二○一○年。修法最頻密的時段,是二○○二至二○○七年間,共修訂六次。其中二○○二年由台聯提出的修正案,增訂第廿五條之一,將原先都更須由全體土地所有人同意的條文,改為「所有權人十分之八,同時所有土地與合法建物總樓地板十分之八」。

二○○七年,立院三度修正都更條例,第一次將第廿五條之一的門檻,由「人數與面積需達八成」,簡化為「面積需超過八成」,原因是避免「都更蟑螂」故意在自己戶內灌入大量幽靈人口,藉以癱瘓、要脅。

同年十二月廿一日,第六屆最後一次院會,通過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黃誠(當年五月遞補張俊雄)領銜所提的修正案,明定地方政府須執行強制拆遷的時限。原本立委提案主張四個月,經內政部協調後改為六個月,如情況特殊、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再延長六個月。

本案最後協商於十二月十四日完成,參加立委包括民進黨柯建銘、王幸男、黃誠、王拓、薛凌(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曾永權、劉盛良、郭素春、蔡家福;親民黨黃義交、傅崐萁;台聯羅志明、郭林勇、陳銀河;無盟顏清標、陳進丁、楊宗哲。

從立院公報中可發現,參與討論各黨派立委,以及出席的內政部次長林中森,都高度肯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幾乎不見反對者。討論方向集中於防止「少數癱瘓」,讓都更順利進行。

當時的發言,例如:立委馮定國指出,北市東區不少老舊公寓,漏水、壁癌極嚴重,但一樓開店非常熱鬧,因此永遠將改建案否決,故建議將門檻降至六成。吳志揚指出,許多土地經歷多次繼承,所有權變得極度複雜,很多人早就不在國內,也不在乎微小的持分;甚至所有人早已死亡,繼承人也不辦過戶。郭榮宗指出,九二一地震後許多大樓結構受損,但不到半倒程度,介於危險與不危險間,住戶盼改建卻又遙遙無期。薛凌指出,都更計畫如果無限期延宕,將使得業主資金壓力過大,難以推動都更。

【記者鄭宏斌、林思慧/台北報導】文林苑王家拆屋案引發爭議,朝野立委已著手研議修法。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出,他將提案修正都市更新條例,要求建商對住戶善盡告知義務,並回報主管機關;在權利變換階段,也將修法明令估價過程透明。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說,會以舊法為依據,做更周延修法,但未修法前,仍可實施都更,不要因噎廢食。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會辦公室說,目前擬先提案修改營建署「權利變換實施辦法」,以保護住戶權益,也將要求營建署立即提出報告,說明都更執行現況。


【2012/03/31 聯合報】@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7 21:40 回覆:



都更爭議 立委連署聲請釋憲  12



文林苑都市更新案引發爭議,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呂學樟提案連署,針對都更條例利用多數決強制居民參與都更...


看新聞原文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3-27 17:23 回覆:
都更門檻 將從寬訂定
十分之三住戶同意可申請、五分之四過關可實施 拚本會期通過三讀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楊文琪/台北報導】

加速推動都更案,都市更新門檻擬放寬,在準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態度軟化下,都市更新同意門檻比例,將朝行政院版本方向修正,住戶、社區發動的都更案,十分之三住戶同意即可申請都更,五分之四住戶同意即可實施都更。

躺在立法院近半年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將在明(28)日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此法案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將會全力推動修法成功,「本會期一定完成初審,並順利完成三讀。」全台都更案可大步向前走,帶動相關都更商機。

國民黨昨天舉行記者會,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和張金鶚就都更條例交換意見。張金鶚說,都更條例送進立法院太久了,「終於看到都市更新往前邁進的曙光了」。

根據指出,蕭家淇和張金鶚對草案有九成以上共識,外界關注的同意門檻比例可望放寬,以行政院版為主。另外,建商整合都更案所需的人數、產權,由現行10%提高至50%,當產權超過十分之九時,即可進行都更。

都更條例修正版本,行政院版及台北市版本已送進立法院。台北市版的都更同意門檻比行政院版高,張金鶚說,「這部份可以溝通」。台北市都更條例修正案代提案人、立委丁守中昨天也表示,北市的門檻過高,實施都更門檻要達十分之九住戶同意,「會有90%同意都更的人被不同意的10%綁架,比率應可再降一些。」

除了同意門檻,賴士葆透露,仲裁模式與法院代拆等問題,北市府會有條件讓步。至於稅捐減免優惠,若由北市府先就民間協議合建進行審查,來決定是否給予優惠,財政部應會納入考量。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86531

即將接任台北市副市長的政大教授張金鶚昨天在立法院表示,都更條例送進立法院太久了,近日談核四公投都忘了民生議題,但今天「看到都市更新往前邁進的曙光了」。

主要是因為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國民黨團希望都更條例修法能盡速審查,並於這會期完成修法。

國民黨團昨天舉行記者會,張金鶚與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對政院版都更條例部分條文有不同意見。

張金鶚說,內政部版本納入台北市修法精神,但少了第三公正平台協商、仲裁模式、法院代拆及民間協議合建應減徵土地增值稅等部分。

他指出,許多都更案「真協議、假權變」,就是為了爭取租稅減免,許多業者與地主簽了兩份協議書,等於是「玩假的」;政府應鼓勵百分之百的協議合建,比照權利更換的都更模式,給予土地稅及契稅的減徵優惠。

蕭家淇說,行政院版草案規定,若由主管機關劃定都市更新單元內的協議合建,代表此區域有都更的迫切性,經地方政府審核後,可減徵百分之四十的土地稅及契稅;若是由民間自行找一塊地劃定進行協議合建,並不符合減徵規定。

在協商部分,張金鶚表示,都更基本上就是一種協商過程,應更具多元性,不應該只有政府介入協商,應納入非營利組織協商平台,以及商業仲裁機制;畢竟每個都更案例都不一樣,可事先約定不走法院仲裁,而走法院外仲裁。

蕭家淇說,內政部在法令上並未排除第三方協商機制,根據台中市的經驗,協商經常跑到地方調解委員會,或是由民代出面協商;而仲裁機制並未入法,因為雙方要有契約關係才能進行仲裁,若不同意都更,住戶不會簽約,也可以調處方式處理。

【記者許雅筑、鄭宏斌/台北報導】文林苑事件凸顯都市更新困境,相關修法成為關注焦點。民進黨立委主張公辦都更;執政黨立委紀國棟認為,應該在保障個人財產與公眾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紀國棟表示,目前的修正草案擬提高都更同意戶比例,他認為政府雖然必須保障人民私有財產,但考量公眾利益、改善街容市貌,不宜過度限縮都更成立要件,否則恐讓另有所圖的釘子戶挾持多數人,形成另類不公。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相較之下,中央的版本較可行。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表示,都更條例的修法精神應納入「公辦都更」概念。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支持公辦都更概念,他表示,在都更過程中,政府應全面調查住戶意願,並做好完整聽證程序。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86532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3-27 17:24 回覆:
都更爭議/張金鶚:政府扮仲裁角色
【經濟日報╱記者陳瑄喻/台北報導】

針對與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就都更條例修法對談一事。張金鶚指出,應成立第三方民間非營利專業組織協調地主與建商意見,政府只須扮演仲裁角色。

張金鶚表示,都更爭議最常發生的就是各說各話,文林苑是最好的案例。不管是文林苑事件,或都更條例,都未設有專業中立組織出面協調,他說,若能有地主、建商雙方認可的專業組織出面,居中協調,再由政府仲裁,才能讓北市都更案露出曙光。

張金鶚說,第三方民間非營利專業組織,應由政府出面號召,且不只成立一個,最好能有20、30個,先經政府認證,並接受考核。組織成員包含建築師、估價師、地政士、律師,以及都市計畫技師。

成立多個民間非營利專業組織,張金鶚表示,讓地主、建商有多重選擇,也能避免爭議。

另外,營建署日前拋出將精華地段國小改建社會住宅議題,張金鶚指出,將精華地段閒置校地改建為公營住宅,是另一種都市更新方案。台北市寸土寸金,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精華地段閒置校地成為建置公營住宅的首選。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86327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3-27 17:29 回覆:
各退一步 王家和36戶都可回家

二十八日是政府依法拆除王家兩戶屆滿一年,我們三十六戶同意戶的等待也屆滿四年。昨日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的投書,談論的還是咎責對象,並且指出文林苑是龐大的集體分贓行為。然而,至今若是還把焦點放在誰對誰錯,只會各執一詞,對現況並沒有幫助。再者,文林苑都更案真的只為私利,毫無公共利益可言嗎?

回歸都更本質來看,我認為都更本意應是美化市容,並讓老舊房屋更新後,可以有電梯等便利設施,對老年人來說更加方便安全。文林苑原址有不少祖厝,屋齡老舊的確有翻新的必要性。翻新後不僅建物更加美觀,房子也更加安全穩固。就以上幾點而言,文林苑都更案自始至終都存有公共利益,不應汙名化成集體分贓。

現階段要談咎責,也是都更法的漏洞問題,但修法費時,應等文林苑案圓滿落幕後再來檢討修正。當務之急是儘快展開協商,大家各退一步,理性討論。政府也要積極協助,讓協商過程更順利,如此,不管是王家或是三十六戶同意戶,才能早日回到真正的家。

【2013/03/27 聯合報】

各退一步 王家和36戶都可回家  60
二十八日是政府依法拆除王家兩戶屆滿一年,我們三十六戶同意戶的等待也屆滿四年。昨日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的...看新聞原文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3-27 17:37 回覆:

文林苑都更 郝龍斌:王家若覺不友善就換人  207



為解決文林苑爭議,北市長郝龍斌昨晚第三度與不同意戶王家會面,說明北市府提出的第三公正平台作法,強調...看新聞原文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4-27 09:34 回覆:
 

大法官:都更條例違憲

  
2013/04/26 17:46:00

文林苑引發都更爭議,大法官會議26日做出第709號解釋,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不符正當行政程序,且申請核准都更事業概要的同意比率太低等,宣告違憲。(檔案照片)中央社 102年4月26日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作出第709號解釋,指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前段不符正當行政程序,宣告違憲。

士林文林苑拆遷引發都更爭議。文林苑王家人及因地震而須辦理重建的新北市土城區大慶信義福邨5層樓集合住宅等4個個案,分別於行政訴訟敗訴後,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併案審理。

大法官認為,都更條例第10條第1項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的程序規定,既未設置適當組織審議,也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道相關資訊及事實陳述意見的機會。

至於都更條例第10條第2項有關申請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時應具備的同意比率規定;大法官認為僅超過相關權利1/10就可提出申請的同意比率規定太低。

此外,大法官就都更條例第19條第3項前段指出,主管機關應將計畫相關資訊「送達」對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並公開舉辦「聽證會」,使利害關係人能到場表示意見,主管機關說明採納及不採納的理由後作成核定,送達所有利害關係人,以示慎重。

大法官認為,都更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前段均不符憲法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第10條第2項也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的意旨,宣告違憲,相關機關應於1年內檢討修正。1020426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士林文林苑引發都更爭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做出第709號解釋,宣告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及第19條部分違憲,1年後失效。

文林苑王家及因地震而須辦理重建的新北市土城區大慶信義福邨5層樓集合住宅等4個個案,分別於行政訴訟敗訴後,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併案審理。

大法官認為,都更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前段,因不符正當行政程序且申請核准都更事業概要的同意比率太低等,宣告違憲,1年後失效。1020426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4260039-1.aspx

※你可能還想看:

【文林苑都更 達成三原則共識】

【都更條例修法 藍盼本會期三讀】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4-27 13:51 回覆:

大法官釋憲 台北市府:衝擊所有都更案  18



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昨天直言,大法官的解釋衝擊所有進行中的都更案,影響層面相當廣,將立即行文...看新聞原文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4-27 14:00 回覆:

文林苑爭議難了 大法官:都更3條文違憲  63



大法官昨天作出七○九號解釋,認為都市更新條例有關核准都更程序、同意戶比例、送審未辦...看新聞原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4-27 14:08 回覆:

都更釋憲贏了 聲請人要提國賠  16



「台北市政府一直強調依法行政,如今『法』有問題,實在諷刺。」台北市松山路永春都更案不同意戶彭龍三說,...看新聞原文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4-27 14:10 回覆: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7859331#post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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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努力協調建、住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案。
2012/04/04 23:02

都更,是必要之惡!不得不然耳!

否則,台灣不僅機場落伍,連都市建設都落伍,淪為三流國家!

不過,都更仍須兼顧及居住正義。

市府、建商及釘子戶,應努力協調建、住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案。

王家嗆街頭、告市府,個人不太贊同。

抗爭硬撐,影響九成五他人無家可住,亦徒惹人怨;吾不為也。

建商應找出平衡點解決問題;學美國建商弓身睦鄰,挽回商譽!

市府政治警覺差,現場學生抗爭還敢硬拆?建設局及幕僚失職!

三方都有錯,如此僵持不下,慘不忍睹矣!

市府應謹記:時代已變了;絕不可再動用警力惹民怨!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5 09:06 回覆:

做為現代公民,關乎公眾利益的政府舉措(行政),大家應該付予最大的關切與關心.

非常認同閣下的回應內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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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的聲音
2012/04/04 18:00

小佩娃年齡太小 不食人間煙火 所以很少去 care 民生問題

 關於這次都更 新聞夜總會(4/2) 晚的討論比較中肯

 此外請參考
 聽聽不一樣的聲音:記取慘痛教訓 但都更不可叫停

 晚安
 
 小佩娃

 PS: 電視上偶而看到 王家的大戲有玩弄民粹的嫌疑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2-04-04 20:53 回覆:

不問執政顏色    不合理的"法"  抗爭才對     不被財團視為肥羊   更不要做乖乖羊

如今終至有修法之議   顯示抗爭初步有成   現在 更有"錯拆說"之疑惑

摘樓下回覆綠川格友之回應:

謝謝好友回應

沒錯 

老舊都市建築應予更新重建

但要充份照顧若勢的原住戶  及是所謂兩全其美

最好如我拙文所建議  加深都更局重要性   

賦予徵地權責及相關公益法源  

經費 人員  當局傾力支源

以杜絕都更區被建商財團視若肥羊   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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