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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成第二個林文苑王家
2012/04/05 12:06:12瀏覽1609|回應21|推薦210

         林文苑事件風風雨雨.痴看了新聞也看了很多網友的文章.心中百感交集

熟悉的格友應知痴ㄧ向不太討論政治或有爭議的事.

今天卻主動提此爭議話題乃事出有因.事出無奈~~~~~

       痴的母親住新北市板橋火車站前黃金地段的獨門獨院平房60多坪一輩子

(痴也在此屋出生長大)此處原本只是靠文化路近.方便進出.交通還不錯的地方.

誰知時代進步.板橋火車站及新北市政府的進駐.新板特區的炒作.地價年年上

….許多建商十多年來數十次豋門要求合建.都被我們都回拒了.

不是條件問題.純是想讓老太太安養天年不亂搬遷.何況對此土地有深厚感情.

這是父母親當年辛苦買下來安家立命的地方.(何況錢夠用就好)

看了林文苑事件很痛心.也感同身受.很怕自家成了第二個王家...

(新北議員多為建商出身)

難道不想住高樓.只想擁有自己的地種花種草.自己的天空看看藍天都會成

為困難的事嗎???

行都更之名圖利建商之實..痴極不讚成...

王家狀況痴不了解.但我相信就是有人不想賺大錢.或不想分新屋.

只想住自己的老宅.

共同持分的土地有少數住戶不都更.或有影響他人權益事情.

但單獨持有的土地哪來影響他人權益問題???

不能因為附近居民想都更就要單獨持有土地的人與大家一起拆屋.

如不願就是影響他(所謂多數人)權益.

那不知單獨持有土地人的權益又何在??

以痴家的土地而言.附近都是4樓老公寓.萬一他們都被建商說動.

那痴老家真是岌岌可危阿~~~

老媽已83歲痴不願她像林文苑王家老奶奶一樣天天以淚洗面~~~~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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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my0522&aid=6296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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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beetl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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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會
2013/04/25 14:03

臨道路用地,應該可以不必參加都更。只是要如其他網友建議,隨時注意自己的土地有否被都更劃進去,若被劃進去,則要書面(最後是存證信函)通知建商及當地政府主管機關承辦單位。 時時注意囉~



pondz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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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個人淺見
2012/07/30 23:04

都更個人淺見
 
新聞報導都更又爆爭議,起因於樂揚建設公司聲稱「依台北市政府發函要求淨空工地現場」。建管處表示,市政府並沒有發函要求工地淨空,所謂的「公函」是建商申報放樣勘驗,因為有不符規定事項,而被退件通知。

文林苑都更所引發的問題個人淺見

1 若都更範圍由建商訂定,會流於老舊應更社區因無利可圖都更無期,現今都更申請者大都在市區高房價精華地段,就是這原因,而都更範圍完全由住宅區民決定,可 能造成鄰近公有或國有土地及設施會遺漏,所以都更範圍應由住宅區民申請,都更執行單位由北市府來主導進行,成案後再發包給廠商這樣公權力可顧到,廠商也不 會有暴利,有問題不會失焦至少不會給人是否有勾結圖利等不必要的連想。
2 人民合法財產由多數決議之問題,立法本來就有暇疵,而小細節又沒注意,造成今日結局,應再檢討改進。
3 都更申請,以後是否可要求建商依法取得所有參與者同意或授權後,才發拆除或相關執照,原建商在未有都更相關法律前,不都是這樣開發的嗎?否則現行簽一戶立 即拆一戶的作法,如該案無法順利進行,勢必產生糾紛,目前建商似乎事不關己濫攤子丟給己拆戶,而己拆戶所簽都更委託約,對執行是否有時間限制,否則房屋己 拆,新屋又遙遙無期,是目前文林苑所遇到的難題,市府應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主動協調建商解決,由己拆戶及未拆戶對立的作法,問題會更加複雜,市府手握公 權力,至少還有撤照這一大法寶可以應用。
4 若有釋疑函文,應於文前及文後,加註函文釋疑項目及目的,避免遭部份引用,而對法令執行產生偏差,增加人民對政府不必要的誤會。
5 現己進行至此可說是市政府,己拆戶及未拆戶三敗俱傷,拖下去也不是辦法,難不成要等到2012.12.20世界末日才會有結果?
 

 

 

本文系冷飯再回鍋,因政府還在原地打轉,可是不知要回幾次才會解決

痴(wmy0522) 於 2012-07-31 09:35 回覆:

說的極是.然政府看來並無更大作為....

其實對已拆戶是一總無止境的等待痛苦....

對未拆戶將來何去何從的徬徨也無法想...

建商沒有投資壓力就等以上那邊熬得久.他坐收漁翁之利


通霄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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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一家好運
2012/05/06 04:25
願老天爺庇佑令堂  並祝你一家好運

靈婆心語 人生待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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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
2012/04/22 17:13

我認為您要主動留意您家的都更的資訊

不要被劃入了都更計劃範圍

萬一被圈入了 也要去了解

爭取自己的獨立自主權

 


譚老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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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之鑑
2012/04/17 16:49

有了前車之鑑相信政府會更妥善處理這類事件。

的確老人家不適合也不喜歡搬遷住處,畢竟住了這麼長時間,對土地都有深厚的感情。


~小女人皇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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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舊
2012/04/12 01:44

好懷念小時候住的老家是獨門獨院的

更喜歡四合院的古老建築

汰舊換新原是都市建設的美意

無奈老一輩的情感卻是如此念舊


歆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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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怕
2012/04/11 14:29

我家狀況亦跟美女妳差不多

處於黃金地段的獨棟透天

從十幾年前就不斷有建商要求合建

但家人不喜歡住如竉子般的大樓

現住家四面八方大樓林立

政府又開始實施都更案

不知何時居住所會犧牲在政府的政策下


侉子赵兴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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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贊同妳的看法!
2012/04/10 10:16

100%贊同妳的看法!

我認為妳們有60坪的地.自己可以攪都更蓋大樓!無須找建商.自己研究建築法規.都更條例(記住:條例是特別法.在位階上優於普通法例如民法.刑法).

有建商召集會議時.一定參加.而且要錄音.如能錄影更好.自己口頭表態外.一定書面文字送達記錄人員一式兩份.要求記錄簽收.自留一份.並要求列入會議記錄.並即索取一份會議記錄(免得他們事後造假).最重要寄不同意都更存證信函.一份給建商.一份給市府業管單位.


葉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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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
2012/04/10 06:25
對於王家政府需要有更多的溝通和尊重

讓人感覺人民如螻蟻  卑微 沒有權益
一旦落入紅塵 
不管成為精靈或是塵土 
這肉身終究沒參悟 

羅國華 (詹一君)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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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亂督更
2012/04/08 11:33

都更侵犯人權

法律害人

法律與憲法抵觸

法律無效

要改法

不可強迫拆屋

天怒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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