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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1 19:44:07瀏覽1988|回應3|推薦15 | |
以前當兵的時候,流行一句話:『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
但在印度,跟政府部門打交道後,我的感覺是:『合理的要求是奢望,不合理的要求是常態。』 從去年七月向RBI(印度儲備銀行)遞件申請設立辦公室之後,我們的申請件宛如石沉大海。不管我們怎麼逼問(只差沒有放火燒銀行而已),答案就是:審核中! 終於,我們死心了,破罐子破摔,隨便他了。就在我們已然心如『死』水的當下,一封簡訊來了,說我們的申請已經通過了。 哇!頓時滿天烏雲裂出一道縫,神聖的光芒從天而降,我們終於拿到執照了,感動啊,真是感動啊~~~ 果然,天底下的事情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尤其在印度! 我們拿的到,只是申請執照的『PERMISSION』,也就是說,我們只是通過了前面的『基礎訓練』,還有最後的『克難周』要拼~~(這時我已經罵不出髒話了) 好啦,不管如何,我至少已經來到最後的『克難周』了,只要撐過去,爬過『天堂路』,我就是『印度正式台商』的一員啦! 但,同樣的,事情還是沒有憨人想的那麼簡單,我終於深刻體會到什麼叫做『一項規定,各自表述』的印度公務人員。 我小心翼翼拿著那份用黃黃的、帶點咖哩味的A4印出的『PERMISSION』到CA處請教如何申請註冊辦公室。幾個小時下來,終於有了一點眉目,文件需求、人員簽名、公證......一切都有了順序跟眉目,於是,帶著準備衝鋒的信心,大聲喊殺,但,一照面,我就躺下了。 『啥?申請辦公室註冊前要先申請個人的PAN(稅號)?』好,我申請,可以了吧? 『要提出你居住地址的證明文件。』『什麼?這又是那一齣?』好,我火速請我老婆在台灣協助申請英文戶籍謄本,掃描後e-MAIL過來。 這樣總可以了吧? 『對不起,孟買的承辦人員看不懂英文,要送到普內去辦,所以要請我自己先在網路上申辦,把文件印出來,之後CA再幫我送件到普內~』 ...... 在『順利』送件的兩個星期後,我收到了一封簡訊,內容是說:我附上的戶籍謄本掃描不清楚,要我提供更清楚的掃描本。我看到這個簡訊,心裡一點『波瀾』都沒有,我只淡淡的拿出正本,交給CA,跟他們說,麻煩了。 我想,我已經快成為『不死之身』了,面對著印度發生的這一切,我現在已經是:一雙冷眼看印度,滿腔憤恨隨風去! 我等著,等著我的PAN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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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亞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