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2/13 23:11:46瀏覽505|回應0|推薦0 | |
不知哪個蠢貨, 想到電子發票這回事兒? 按照目前的作法, 哪有環保這回事呢? 首先, 為了取代發票的明細功能, 賣場(7-11也一樣)得要提供購物明細. 只不過是用發票換了一張購物明細. 哪裡來的環保呢? 再者, 這是今天的經驗…. 我在家樂福買東西的電子發票中了兩百元. 所以我拿著購物明細去家樂福印發票. 接著, 家樂福的小姐要我拿身分證明, 證明我是本人. 我拿了健保卡出來. 那小姐說, 健保卡不行, 因為她要看身分證字號, 還有戶籍地址!!! 這是啥理由? 我還沒吃晚餐, 餓著肚子, 進了賣場, 越想越氣. 匆匆地拿了我要買的東西. 趕快結了帳. 竟然只有NT$491(天知道這真是有史以來我進家樂福最少的花費). 怒氣沖沖地把東西拿到車上, 提著我的包包. 到服務台去跟小姐要發票, 然後叫她老闆出來. 我想知道是哪個蠢貨做這種流程? 她老闆說是家樂福總部的行政人員要求的. 因為發票只能列印一次, 所以一定要核對是不是原來買的人. (這又是什麼理由呀? 我要是沒有家樂福的會員卡, 那他們要去跟誰核對到底是不是我的發票呢?) 身分證給她, 我拿了發票, 看到上面的內容. 肚子的氣就更大了! 上面有簽收人, 身分證字號, 電話, … 那還要我的身分證幹嘛呀? 健保卡不行嗎? 健保卡上有我的身分證字號, 還有我的大臉耶~這不能證明我的身分, 核對會員嗎?) 拿了發票, 我說, 我改變主意了! 我要家樂福的禮物卡(這樣就不用去郵局領那兩百塊). 這下, 虧得更大, 我拿到的發票上還扣了NT$10 的5% 營業稅金….(這時, 我想, 哪天我真的拿這NT$190的禮物卡來買東西的時候, 家樂福會不會再跟我收5%的營業稅呢?) 根據這個經驗, 我必須跟大家呼籲…. 最方便的方式, 還是拿紙本發票, 若是種了兩百塊, 直接拿去 7-11 兌獎. 保證不會有被再收一次5%營業稅的疑慮). 我很嚴肅地要求家樂福的小姐, 要她跟總部反應, 給我一個答覆. 不然, 我要鬧到報紙上去. 我不理解這些行政人員的頭是哪裡不對勁? 這樣一折騰下來, 所花的物力成本(多印一張電子發票)及人力成本(服務人員核對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會比那一張紙少嗎? 阿姐我決定, 以後再也不要電子發票了! 真是脫褲子放屁~ 無聊…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