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10/26 09:58:35瀏覽233|回應1|推薦5 | |
假日的家庭聚會裏,姑姑神采飛揚的說著他們最近到處找房子的經歷。 「我們想找大一點的房子。陽明和他女朋友也快結婚了,換一間大一點的房子,好住在一起。」 「你不讓他們自己住嗎?」不知道是誰問了這麼個白癡的問題。 「陽明工作很忙,彩葳也是作息顛倒,自己住的話,日子會過成什麼樣子呢?一起住,至少我能照顧他們的生活。」姑姑沈浸在對未來美好的想像中。 「意思是你要幫他們做家事囉!」 「當然囉!自己的兒子、媳婦當然幫他做,不然要幫誰做?他們年紀也不小了,叫他們趕快生小孩,我退休來帶。我可不是依著老方法帶的,我有去上保母訓練班,快拿到執照了,都準備好要當阿嬤了。哈哈!」姑姑對將來的新生活已經做了完整的規劃。 「哇!好好的婆婆媽媽!」顯然有人羨慕起來了。 「換個大房子,大家住在一起也比較好,免得老來無家。」不知哪個老人做了這麼個「結論」。 「為什麼不換大房子就會沒家呢?你指的是房子,還是家裏的人?」碧明愣愣的問。 大家沒聽到這句,七嘴八舌討論新房子,和新人、新婚禮時,姑姑突然對著婆婆說:「大嫂,我要請你和大哥和我們一起去提親。暑假時他們比較有空,要到南部她家去提親,麻煩你們一起去。」 婆婆愣了一下,問:「提親為什麼要找我去?」 「人家說:『天上老大公,地下母舅公。』舅舅最大,所以請你們一起去。」 「人家只有說母舅最大,從沒說過舅媽大,既然母舅大,母舅去就好了,舅媽不用去。」婆婆說出了這樣的驚人之語,全場馬上安靜,氣氛有點尷尬,接著有人出來打圓場,說:「俗語雖然只提『母舅』,當然也包括舅媽,一起說的啦!‧‧‧」 「哪有?舅舅拿香拜拜,坐上位,女人啃骨頭、吃剩菜,一點都不一樣。所以值得尊敬的只有舅舅,舅媽不必算。」 眾人見勸不成,轉移話題到別處去,沒多久也就散了。 姑姑走了之後,婆婆一個人坐在那裏,一副失神的模樣。碧明收拾得差不多時才注意到,走過婆婆身邊時,婆婆喃喃自語著:「我這麼當面拒絕,是不是很沒意思?」 「您說什麼?」 「姑姑要我一起去提親的事情。」 「您不想去,就不要去,也沒什麼好不好意思的。」碧明答。 「人家是不是覺得很奇怪。」 「還好吧!還好您是舅媽,不管說什麼人家也不會怪您。」 「我真的不覺得女人結婚有什麼好值得恭賀的?你看,彩葳鋼琴彈得那麼好,又是演奏,又是教學的,在台上光鮮亮麗,到處趕場教學生。你看吧!結婚以後,陽明會不會不准她晚上出去,不可以穿那麼露的禮服?」 碧明愣了一下,說:「不會吧!她從事音樂工作,陽明早就知道的。」 「難說。她在練琴時,陽明會不會強迫她去拖地、洗衣服、洗碗的?她買那麼多唱片和漂亮衣服,陽明會不會嫌貴,說不應該買?」 「那就糟糕了。難道結婚就要斷送她的音樂生命嗎?」碧明十分惋惜,轉而一想:「看起來還好啦!所以姑姑要住在一起,幫他們。」 「誰知道能持續多久?現在興沖沖的說要幫她做家事、帶孩子,哪天不高興了,不如她的意時,誰知道還能那麼心甘情願嗎?」 「媽,您怎麼想這麼多呢?」 「我看多了。事前的想像總是比較美的,實際去做了才知道。除非她不是凡人,是上帝,非常非常愛陽明,兼愛她的媳婦。否則一做累,誰不會抱怨呢?尤其人家沒照她的意思做時。」 「希望不要這樣。」 「我是看晉華常在你要出去上課或有事時跟你吵想到的,陽明會不會逼一雙彈鋼琴的手去做家事呢?」 「那就很可惜。」碧明也為彩葳擔心起來。 晉華的大姊如蘭插話說:「我覺得姑姑說的有理,換個大房子,大家住在一起,不然像爸爸好可憐,沒有自己的家。」 碧明原來也想默認,但不甘心自己的付出不受肯定,一樣反問她:「你指的是房子,還是家裏的人?」 大姊不肯再說,只重覆那句:「反正他沒有自己的家。」 碧明莫名其妙被她這麼一說,氣在心頭,婆婆不知從哪裏冒出一句:「難道我就有自己的家嗎?」 大哥冠華說:「家裏都是您的勢力範圍,每個兒女家中也都為您留一個房間或床位,到處都是家,怎說沒家呢?」 婆婆面無表情的說:「到處都是家,也到處都不是家。」 大妹如茵說:「媽,您跟哥哥一起住,有什麼不好呢?這樣大家也比較放心。現在怎麼說這樣的話,好像人家虧待了您似的‧‧‧。」 「沒有,沒有。是我說錯話了,不要再說了。」婆婆走開去。 待人都走了之後,碧明問婆婆:「媽,您今天說到您沒有自己的家,我初聽之下,覺得很震驚,沒想到您會這麼想?」 「以前小時候在家裏,我爸媽常說:『女孩子長大後就要嫁人了,家事就做不到了,所以要趁現在在家的時候多做。』我還沒長大就要趕我出去似的,又好像我欠他們,嫁了之後做不到的家事都要趕緊先做完。 結婚後,有公公、婆婆和其他家人,都要以他們原來的方法過日子,一輩子都要聽 「讓您少做事,省些力氣也好。」 「這麼講是沒錯。」 碧明驚問道:「那我們結婚時‧‧‧」 「已經隔了幾年了,只好習慣了。」 「那這麼說,依照姑姑的計劃,陽明婚後要住在一起,有沒徵詢過彩葳的意見呢?她願意嗎?如果真的這樣的話,變成彩葳沒有自己的家了。」 「是啊!姑姑自己一廂情願的要他們住一起,以為這樣就可以保有她的家,但不知道彩葳的意思怎樣‧‧‧」婆婆為彩葳擔心起來,「她就是不願意也不敢說吧!」 「我結婚後,剛開始和你們同住時,真的很不習慣。總覺得侵入你們的範圍,事事得顧到您和大嫂的生活習慣,好累。」碧明終於說出那段日子的感覺。 「沒想到你會這麼想。我們是想說晉華不在家,大家陪你,房子再慢慢找‧‧‧」 「我當然很感謝您們的好意,還好沒多久就搬出來了。您是不是喜歡大家通通住在一起?讓您繼續當家,通通聽您的?」 「原來是這樣想,也不是通通聽我的,總想你們忙,我多少幫點忙。但真的住在一起也很累,煮個菜都會想到誰喜歡吃,誰不喜歡吃,煮得很累也不敢講,怕兒子不跟我住了。」 「女人到處都在怕,怕人家不理她。年輕 「難喔!」婆婆嘆了一口氣。 「其實每個兒子的家也都是您的家。」碧明說出大家都這麼認為的話來。 「也都不是。表面上歡迎我去,尊敬我,聽我的,但是我一走,就各做各的。人家自己賺錢,自己買菜、煮飯,知識又多,為什麼要聽我的?」 「原來您都知道人家沒照您的話做。」碧明吐了吐舌頭。 「我一直在教你們什麼事要怎麼做時,有時候腦中會浮起以前我婆婆教我的情景來,我的做法或意見不同時也不敢講,現在會想到我媳婦會不會也這樣,表面上聽我的,但心裏在罵我。」 關於這點,碧明不敢吭聲,轉而說:「您會想媳婦的立場也不簡單,我以為所有的婆婆都會認為媳婦搶了她的兒子。」 「當媽的人好可憐。原來兒子跟自己最親,以前孩子們每天回到家就跟著我說東說西,尤其冠華。可是結婚後,一回家,就找太太,變得很少和我講話。他剛結婚時,我想到他跟另外一個女人睡在一起,晚上都睡不著。」 碧明默然,搶她兒子,她也有分,但這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要跟一個人結婚,組織家庭,撫養孩子,結婚後才發現她竟然搶了別人的兒子,別人的哥哥和弟弟,讓他們不能再和以前一樣親親蜜蜜的在一起。 「這難道是我的錯嗎?我能不能將她的兒子還給她?」碧明心裏這樣問道。 但是,有句話發聲了,「婚姻制度不是你能決定的。聖經上說,你要離開你的父母,與妻子(丈夫)同在,顯然肯定夫妻是最親蜜關係的人。但中國人都會告訴兒子說,你要娶一個媳婦進來,教出賢子腎孫,光耀我家門楣,而且兒子永遠是我最親蜜的人,永遠不會改變。」 「到底該怎麼辦呢?」碧明自己問自己。 「我雖然不斷在教你們,但我只是說說,要不要聽看你們自己。既然有別的方法,就不一定要聽我的。」婆婆還繼續說。 碧明半信半疑的說:「是嗎?若不照您的話去做,我心裏的壓力會很大。」 「我知道的事情不說出來讓你們知道,心裏會很難過,說就說了,你們要不要聽,我也沒辦法。唉!你們都長大了。」婆婆嘆了一口氣。 夕陽照在客廳一隅,映照著室內黃澄澄的。只有她們兩個人在,四周靜悄悄的,碧明覺得婆婆頭上的白髮好像多了幾根,臉上的皺紋多了幾條。 |
|
(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