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阿嬤撿到錢拒酬金與慈濟將「社區中心變佛堂」
2010/09/16 11:40:49瀏覽2860|回應0|推薦7

由於原引用文章之連結已被移除,故以上圖代之,以為憑據

引用文章阿嬤撿到錢拒酬金 「這是做人道理」


圖一 原本規劃為社區活動中心的建築外觀線及將成為慈濟的佛堂



JC鮮師在PLURK分享這一則「阿嬤撿到錢拒酬金「這是做人道理」」的新聞。報導中說到:彰化縣老阿嬤鄭楊滿撿到八千多元送到派出所,失主要送酬金和蘋果給她遭拒。警察提醒她,依法她可以「抽」三成,老阿嬤說:「我不懂法律,但不是自己的就不該拿,這是做人應有的基本道理!」

而這在目前
因為一名女大學生撿到學妹學費,要求三成酬謝,否則行使「留置權」成為話題,各界感嘆「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式微的時節上,頗為難能可貴。

不過,有一個大力提倡「付出無所求」的佛教慈善組織慈濟慈善基金會,卻在承建莫拉克風災高雄縣杉林大愛園區永久屋之便,在園區旁原本規劃為社區活動中心之處,卻變成了慈濟專屬的佛堂,而「8月12日高雄縣府重建工作小組會議上,做出一項決議–「社區活動中心地目用途,請與慈濟基金會研議變更為宗教用地〈註明:容許做為佛堂使用〉,以符實際用途,俟完成變更後再由民政處委交慈濟管理。未來園區內再興建新的社區活動中心。」」

所以,
阿嬤的作為值得讚賞;而被社會與論痛責的那位要收受報酬的女大學生跟那個「付出無所求」的佛教慈善機構將公共設施變成一己專用佛堂之做為來看(而高雄縣政府也欲配合為之),是不是更該譴責那社會道德之風頗有影響的慈濟呢?至於高雄縣政府是不是應該「依法行政」而非私相授受,將原本規劃的社區活動中心屈服於慈濟「做就對了」所造成的既成事實去更改使用區分為「宗教用地」而另外在發公帑去建活動中心吧!


附註:

  1. 本文圖片連結自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大愛生活系列(14)活動中心變佛堂?
  2.  有關慈濟社區活中心心變佛堂相關訊息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大愛生活系列(14)活動中心變佛堂?




圖二、佛堂內部之一





圖三、門口的玻璃鑲嵌著慈濟圖騰



圖四、慈濟圖騰之一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ouminc&aid=4417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