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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2 20:13:54瀏覽1532|回應1|推薦18 | |
引用文章先建立法治社會 民主以法治為基礎,這是一個很久不在台灣被提起的基本觀念。失序的民主,所造成的混亂是必然的,最終是沒有一個贏家! 只不過就台灣而言,用民主之劍四處砍殺,倒楣的只有那弱勢的人民而非政客,不管是在KMT時代或是根本骨子裡不承認ROC的DPP執政時代!只不過,DPP的病態強勢已經讓民主的真諦給扭曲了!不過,在KMT時代的總統全民直選前,KMT要搞什麼事還是會透過程序來當遮羞布。 不過華人的社會 至於法治不彰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不外乎是人的問題,一是人對人性的看法影響到法律制度訂定的方向跟結果;其次是執法者的問題,有法不行,或選擇性執法,都會讓法律的權威性破產,因為執法者的最為代表著國家的誠信,法規制度只是一個宣示文件而已。 只是華人社會以儒家思想為主流,而儒家對法的看法是負面,因此成為了民眾的價值觀,進而影響到其外顯行為,故「先建立法治社會 」乙文中所言之中國大陸民眾到美國的表現也就不足為奇了。 至於民主政治制度仍是需依照制度來運行,而這個制度須靠法治來維繫,才能有效的運作,否則台灣,李登輝在總統直選後執政的時間加上民進黨八年執政的結果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因此,在華人實際掌政的國家中,若以西方民主制度的標準來看,都不是理想的。但諷刺的是,縱使排除了中國大陸,其他兩個國家或地區整體表現都曾經頗為亮麗,這也就證明了西方的民主制度不能一層不變的移植到其他地方,而是需要隨著不同的環境做適當的改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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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