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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選舉權益的條件
2007/11/22 00:34:37瀏覽770|回應2|推薦12

引用文章放棄權益,小心自食惡果!!

放棄選舉權等於是將自己的選擇權交到別人的手中,縱使都沒有滿意的候選人,還是選一個吧。如果個個都不滿意,恐怕問題是在自己身上。

如果真的不想投下手中的票,你有下列的條件的話,去做這件事是沒有關係的:

  1. 在這個地區暨國家沒有你摯愛的的妻子、兒女暨後代
  2. 在這個地區暨國家沒有你會掛心的親朋好友
  3. 在這個地區暨國家沒有不動產
  4. 在這個地區暨國家沒有大量的資產
  5. 在這個地區暨國家沒有什麼錢可供損失
  6. 有一個可以避難的方案暨地方

倘若這些條件都不具備的話,還是不要放棄手中這一票。好好評估一下哪一個會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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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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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說別人壞話提升自己的 不要選
2007/11/26 10:56

候選人喊得聲嘶力竭只為一票

神聖的一票在我手中 可要慎重

我選一個腳踏實地愛做事的人

至於那些以專說別人壞話提升自己的

即使很會做事 我也不選他 



shouminc(shouminc) 於 2007-11-26 21:19 回覆:

理論上選賢與能用你的說法是成立的。但實務上卻往往不是如此。

因握民主政治的選舉就像商場上企業尋求商品受消費者支持是一樣的道理。只不過表象不一樣罷了!

但是,政治這項玩意有時又不容你不高興就不要,因為結果是美資個人都得去承受,不管你心中爽還是不爽。所以,除非有我前述之條件在,才可以說不好就統統不選,因為在那些條件成就時,你已經不太受到影響了!


meo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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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
2007/11/22 21:50

不投廢票

不放棄制裁的權益!


shouminc(shouminc) 於 2007-11-22 23:51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