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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6 03:25:50瀏覽392|回應1|推薦5 | |
引用文章唐台生牧師性侵害的問題 唐台生牧師性侵害從法律暨租教層面皆不容許。原本宗教就有高道德德意含在內,自然要用高道德的標準檢視囉。 只不過,台灣有一個也是用宗教來強調功德的團體,他們以一女性尼姑稱之為上人,但成員卻良莠不齊,有些成員成為幹部以後常以其上人所謂的「四神湯」來要求別人要「知足、感恩、善解、包容」,也有人在言行舉止中自認為自己成為該一團體的幹部者為「聖人」,其他人為「凡人」;在募款時告訴人捐獻是功德,別把錢看太重;但要找他幫忙時卻又是另一副嘴臉。 當別人針對其幹部的言行提出反應時,得到的是要包容、寬恕與「知足、感恩、善解、包容」,試問牧師性侵本就應受法律之制裁,更應受道德上之非難;但一個所謂被塑造成台灣具有高道德的團體(也具有宗教性質時),卻一直要他人包容其成員不當之言行,難道不應用同等的高道德標準來檢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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