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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不再從事保險?
2010/09/19 14:36:20瀏覽5515|回應2|推薦16


引用文章買保險不知要繳20年 告詐欺

在民國八十四年家母過世後,經由一位朋友的介紹治安泰人壽,認識了保險業務生態跟保險商品,也考到了人身保險業務員的執照,但是因為家庭的因素無法如同其他同僚全力衝刺(為家中僅剩老父跟我,在從事保險業務的一段時間,鄰居已經告訴我放他一個人在家幾乎出事(他是中風後復健不良))所已經考量後只好離職在家專責照顧。

在那段時間安泰人壽的訓練中,所強調的是保險=保障,而非保險=儲蓄,也教了一些時間管理跟一些技巧,但不脫離誠信暨客戶權益之保障。因此公司建議書算蠻詳實,並不像某些保險公司的建議書花俏不堪不知所言為何?議不會像當時不少保險公司以投資報酬率來談保險商品。唯一的缺點是沒有底薪制專拿業績獎金的做法,對於出入該行業者必須要有一些少許資金才能夠撐下去,是其公司業務員流動率較高的一個因素。

由於有保險業務員證照,再加上老是在家照顧也不是辦法,因此頻頻接觸到保險業務這一塊(都是其他人來找我或是先母那邊的親戚逼我去「找工作」所致),其中有一位親戚(是我母親表弟得兒子)在中興人壽,他找我去面談,結果同樣是業務單位,而意外的是他的主管在面談後直接告訴我好好照顧父親目前不適合做任何事(當然包括了保險業務這一塊),而這也是我為一碰到一位從事保險的主管如此說,而不是只為了增員業績。

直到2004年先父逝世,處理完後事後,又有保險業來找(因為有那張證照),就又去做保險。這一次在服務展業單位,而這個時節上恰巧所謂的「投資型保單」在官商合作之下成了滿熱門的商品,不過經過研究之後發現這商品只不過是將保險公司的風險移轉給客戶的一種障眼法,保險公司經由收取帳戶管理費暨每年不斷調漲的死亡保險金的保險費,而客戶必須自行承擔投資帳戶盈虧之風險,但客戶十之八九是外行,必須依賴不是很專業的保險服務人員來處理,這不僅是將風險壓到客戶身上而且第一線的保險服務人員得背負著道德上的風險。而當時各保險公司是鼓勵客戶將傳統型保單轉換成這種投資型保單。

所以,當投資型保單當道後,就讓我下定決心不再觸碰保險這一行。雖然我離職後還是有人找我做保險我都一一回絕了。因為這必須讓人只為賺錢不故其他的狀況下才能去做的事!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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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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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2010/09/23 00:17
 指教

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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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死都死了
2010/09/21 11:46
 保險費拿到又有何意義
而子女來賺父母喪後的錢太思了吧
該自己去掙錢養活自己呀
子女或妻子丈夫靠父母伴侶死了來發財,應於心有愧才是
所以不該險,以及任何保險,死了了帳就是


shouminc(shouminc) 於 2010-09-22 21:07 回覆:
 感謝來訪並留言。

    保險原本的目的是互助型的急難救助。早先是因為妻子兒女無謀生能力時,家中經濟支柱一旦發生危險,不致於讓這些家中的弱勢產生經濟斷絕的狀況。所以保險的原始目的不是拿來獲利用的!

    而你所講的「子女來賺父母喪後的錢」指的是死亡險,但別忘了謀殺雙親賺保險金可是東窗事發後是賺不到的!但若無保險,父母病痛或子女的病痛所形成的經濟上負擔也只有靠慈濟的「快去快回」來解決了!而安寧療護最派的就是子女因為經濟負擔而不願救治病痛之雙親或罹病之人,讓其惡化致符合法之所定或無可救治的狀況即可!另外的一種說法就是「節省醫療資源」跟「不讓病患受苦」。

在國外已經有將死亡保險金拿來支付亡故之人死前的醫療費用做法,是因為往五嗓前的醫療費用嚇人,把不能動用的死亡保險金拿來讓病患得以支付醫療費用,可以說是減輕他人負擔的一種方式。

只不過這種方式在台灣應該不適用,因為這筆錢不知會被誰A走,而非完全用在該用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