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垃圾桶裡的手機
2010/12/05 11:32:41瀏覽217|回應0|推薦1

某君在捷運站大門外的騎樓牆角下拾得一支手機,三兩步送去櫃台,櫃台小姐拒收:「在『外面』的,請交警察局。」某君不悅,靜默轉身把手機放進垃圾桶內,這下真的是捷運站裡面的失物了。

由召妓男的愚蠢犯行裡知道,門號和手機序號是一起的,誰撿了用了很清楚。所以,非關高貴道德層次,拾得手機不據為己有是對的。

要找到手機失主不難,看SIM卡是哪一家的,打去問客服,線索就有了,或等失主打過來找。但這兩個辦法都會讓自己曝光,所以送交民眾服務單位是對的。

難度不高、捷運有警察隊、在捷運建築體內,而拒收。要民眾遠離失物現場另外去找警察,去把捷運公司每天都在處理的簡單小事,去搞成對善心民眾而言比較費工的麻煩事。若不是櫃台小姐白目耍官僚,就是捷運公司服務更進步的檢討空間。

( 在地生活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hhh&aid=466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