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國外打工或賺錢當然往較高國民所得(GDP per capita)國家,主要原因是這些國家的基本工資也會比較高。哪怕打工的人是派大星,只要僱主願意讓他工作,就得至少給予基本工資(除非非法)。但若考量生活水平,除非省吃簡用,否則剩下來的錢是有限的。
3.我在美國讀書時比較能體會職業不分貴賤,像在美國就算是掃地阿姨也不會有自卑或是被人看不起。在Wal-Mart負責詢問paper or plastic的人也不會被人歧視。再者,軍人在美國是格外受到尊重的。相反的,台灣的民眾就只有讀書高,只有當老師與醫生等才是dream jobs,其它的很多工作都不適合人做的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