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7/01 11:21:28瀏覽807|回應5|推薦0 | |
因為太多,所以,只好另闢一欄。 回應於下: 親愛的「見花」: 以下我所說的,麻煩你仔細斟酌與思考我之用心與用意。 正如我在〈與自我對話---其三〉第十則所說的: 『有可以言言者,有可以不言言者; 其可以不言言者,亦有不能言者也; 其可以言言者,則又不必言者也。』一般的; 我個人的一個不好風格,即是如此。 亦即是說,當我所說的,對方有所誤解或是解讀錯誤,甚而是「斷章取義」狀況下,我是不願意多言的。 然而,我已經說過,我與你有一些可以相應之處,我亦相當珍惜你這位有緣在此處相識的好妹妹; 所以,若是我以下所說的,使你感覺不舒服與無法接受時,尚請見諒與不用客氣,請直接表達你的看法; 我所珍惜的是---真真實實的感受。 你知道嗎? 在此部落格,我所寫的是----- 我手寫我思; 我手寫我感; 我手寫我心; 我手寫我志; 我手寫我見--------- 所以,所寫的都是一些「當下」的感思與感受,應說是相當直接。 而個人一向寫任何文章不打草稿,更不用修改與考慮遣詞用字; 也因此,那「當下」的「直接」的感情,雖是相當真實; 卻可能會被所見所聞者,因為個人人生與生命體驗之不同與各自不同之能力,而有所相異之見解,甚而是誤讀; 不過,這些對我來說,或者是文意本身而言,都是無可厚非的。 我只問自己: 書寫的當時, -----我的用字有問題? -----我的語氣太強烈嗎? 而若是無他,則放下吧! 我之所以,於之前說我們對此議題沒有交集之處; 乃在於 ,你可能在我不假思索的「字句推敲」當中,作了一種「選擇性」之閱讀,因而,你跌落在我字句之迅速表達中之缺失,而致有所「語境」上之錯覺。 我寫這篇文時,是當時看到一種「網路文化」所呈顯之現象; 而這現象,是事實,也是真有其事, 因此,我起了一些感慨,作了當下的一種書寫而已。 而事實上,最後兩句語氣上是嚴重了些; 但是,整體只是個人之一種感觸,若是說有所批判或是呈現「二元思維」,倒是不見得。 其實,我的婚姻是OK的。 我的先生,是不論怎樣,He will always stand by me, 甚而可以坦白的說,I'm his only reason. 所以,怎麼會是我的苦楚來自於我的先生或是男性呢? 而我的朋友與我,我們都是高知識份子,我們有學養與學識,我們有獨立之卓見與識見,我們可以獨立的處理所有生命之難題,並且有能力去經得起生命之火煉; 這樣的我們,怎會是不「覺醒」之「女人身」呢? 相反的,就是太有自己之看法與太有自己之獨立風格與格調; 以致,才會對現下一些不懂成長的男性有所看法與感慨吧?! 而再說吧; 當涉及個人可以解決之問題,比如「修身」與「處事」、「處世」之種種原則時,你所說的「盡其在我」與「反求諸己」,自然是最好之個人人生處置及應對方式。 然而,當涉及「他者」之時; 或是,涉及整個社會人心廣大之群眾之心理與行為之時, 那麼,不是「獨善其身」, 不是「盡其在我」, 不是「反求諸己」-------等等,就可以解決之問題了啊! 在經驗世界裡之種種事相,多方萬象之落實與處理及審辦,欲要得到一種「正確之事理」; 其實,絕不是單憑依一己之「道德經驗」之「省察」與及問自我「是否對」之「反求諸己」,以及「心安」,就可以得到答案的啊! 而個人乃因,對於台灣或是儒家傳統社會制約下之眾多男性之觀感與所見、所觸、所處--------種種認知下,我才會因為看到這樣的部落格文化,而不禁生起這樣的「直接」之感慨。 我承認,對某些類型男性,我是有一些不好之看法; 然而,卻不是如你所說的,因為「二元」之看法而影響自己之一切思維與人生態度。 我想,沒有人可以那麼偉大,甚至是,有那種能耐,而使得我去改變自己之風格與對自我之肯定吧?! 見花, 我們對「理」與「義」之釐縷,於「事」與「情」之上,可能需要,接之於「我心之知」,而去清理出自己所見到的,可能非表面上所見,而是需要去理解其語詞背後之意義與內涵; 並嘗試著,於事、理、情之上,作條分縷析之功夫; 否則,可能會使自己,在某些解讀面向,有所「失之交臂」啊! 於此議題,我可能對你多所不敬與太過直言; 因此,是應該----對你致上深深抱歉之意! 但是,請相信,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真誠而無其他想法之言語; 是以直言直說方式,與你作另一種方式之溝通與瞭解。 若是多所得罪,尚請寬宏與大量。 不論如何, 你所說的、所寫的,我都感恩與提供自己再作檢省之功夫。 感謝你來與我相會; 相會在這茫茫網海中。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