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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网站读文有感
2010/10/21 13:00:09瀏覽435|回應0|推薦3

某网站读文有感 

 

【陈述句: 我有时在想让各国人民自己追求幸福是不是也是一种民主。

质疑句:疑问1: 所言极是! 但如刘XX之流有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

 
细读这个陈述与质疑,我认为陈述句的观点是值得思考的,而质疑句的提问也是有深度的。


只不过,这两句放在一起,似乎不配套。


感觉上,质疑句在提问逻辑上与陈述句的稍微有点偏差。
 

陈述句观点:让各国人民自己追求幸福。


注意这里提到了“各国”与“自己追求”,因此所指的,应是指国与国的人民之间相互对待态度。


假设有X国与Y国。在目前,两国人民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方式不同。
 

那么,陈述句意思是:X国人民应专注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别去挑剔Y国;反过来,Y国也别去挑剔X国人民追求自己幸福的方式。

 

那么,质疑句的提问“刘XX有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与陈述句的观点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何联系?

 

假设刘XX属于X国,那么,“刘XX有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就完全是X国人民考虑的内部事务,根据陈述句的观点,此事不宜由Y国来质疑。

 

当然,若质疑句的提问实际上是想说:即便是X国的内部事务,如果Y国认为不妥,也是有权质疑的,那么,质疑句的提问方式就应当修正一下:其它国家有没有权力干涉或质疑X国的内部事务?

 

质疑句修正后的提问方式却是一个很流行的问题,至今国际上还有各种不同说法--言论自由么。

 

1999年在欧洲,还发生过其它国家用武力来“质疑”某个国家的“人民幸福”问题。当时的口号叫作“人权高于主权”--师出有名。

 

或者,大家都换一种方式过日子--X国挑Y国的毛病,Y国找X国的岔。天天你指责我,我讽刺你。反正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安生。若要比嘴多,那得需要多少个国家才能凑够十三亿张嘴?如此,世界会否更和谐?

 

这并非虚构。只要看一下近期的中日两国的国内关于领土问题的示威运动,双方比声势,看谁比得过谁?

 

再举个例子。中国有个台湾问题,而加国有个魁北克问题。

 
中国认为,台湾问题完全属于中国自己的内部事务;加国认为,魁北克问题完全属于加国自己的内部事务。

内部事务如何处理,由不得其它国家干涉,也不欢迎外国说三道四,横加指责。
 

目前来看,中加两国在此事上基本达成默契:你也别说我,我也不说你。大致上过得去。

 

假如觉得这么“和谐”不来劲,要换个方式,也好--

 

加国开始谴责中国违犯人权,不尊重台湾人民的意愿,不符合民主、自由。。。

 

那没问题,中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踩我痛脚,我拗你伤臂。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如果大家要觉得这样过日子才“和谐”,那也是一种过日子的方法。反正这种事本来就没有一个“世界法”来判定对错,而大多采用以牙还牙,一报还一报的做法。

 

既然提到台湾问题了,就不能不提美国。

 

中美建交时的联合公报里,双方都认同:中国只有一个,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却又加了个“但书”:美方认为,海峡两岸应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统一问题。

 

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时,与台湾签定了《美台防务协定》,将“质疑”转为实质化、具体化。

这样做当然是有他的理由的:为了台湾人民的幸福,为了民主,自由。。。

 

其实美国早年也是有过类似问题的,那就是1861~1865年的南北统一战争。

 

在当时,南方人士认为:在美国诞生之前,各州之间从未有过任何关系,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美国联邦是当初各州自由加入而组成的,现在各州仍然有权利自由退出。

 

而北方人士则认为:各州既然已经加入联邦,就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加入时需要全体联邦成员的同意,退出时也必须经过同样的程序。

 

说到最后谈不拢,南方还是有七个州强行退出联邦,组成南方邦联。加上后来又加入的四州,南方邦联共有十一个州。

 

于是北方(联邦)发动了统一战争。其时,南方邦联人口910万,北方共有2234万人口。

 

当时有没有人质疑:“反动如南方十一个州之流有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以台湾一个小岛上的两千多万人对中国大陆13亿人,比之于南方邦联910万人对北方联邦2234万人,这里面人民的幸福,民主,民意。。。怎么算才是公正的?

 

这场历时四年的内战,共造成了60多万美国人死亡。这些在战争中丧生的人,他们,先不说有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而只问:他们有没有生存的权利?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追求幸福?

 

当时的中国清朝是没有这样去质疑美国的。

 

当时说三道四的人有的,那是英国。

 

英国满心希望美国就此分裂。从一开头就与南方邦联秘密洽谈,为南方秘密建造舰船和其他武器装备。

 

对此,美国驻英国公使亚当斯多次向英国政府提出抗议,指出英国这样做是干涉美国内部事务,破坏美国的南北方统一。

 

亚当斯指出,对美国来说,“这就是战争!”


然而,英国政府却置之不理,诡称这些舰船只是作为非武装船只建造的,并不违反国际法准则,因而仍然一意孤行。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南方战舰共击毁北方200多艘船只,直接经济损失达2500万美元。其中,仅英国为南方叛乱分子建造的“亚拉巴马”号战舰,就截击北方船只65艘,造成经济损失高达650万美元。

 

后来看南方大势不妙,英国一度打算赤裸裸地直接武力干涉--从本土调运一万精锐部队至英国在加拿大的殖民地,准备待机出击。只不过在最后关头,遭到法国的干扰,而放弃了干涉美国内部事务的计划。

 

这一战,是美国崛起之前的“阵痛”--经此一战后,美国从此成为世界上强国之一。

 

若当时美国分裂了,那么现在的美国有两个:一南一北。而且还可能是相互敌视,相互牵制,谁也好不了。

 

内战结束四年之后,1869年,南北战争中的北军统帅格兰特出任美国总统--这可是个狠角色。

 

美国找英国算账来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黑道社会的口头禅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世界,有些地方有点像黑道:丛林法则,成王败寇。

 
美国以“一个国家的荣誉问题”,开始追究内战期间英国敌视美国的责任,针对“亚拉巴马”号的战争行为提出赔偿要求。


时任美国外交委员会主席查尔斯·萨姆纳严正指出,英国政府在美国内战期间支持分裂势力的不友好行为,为美国带来了巨大损失,使美国内战的时间延长了一倍,故英国只有割让加拿大给美国,才能赔偿它给美国带来的损失。


总设计师说的“发展是硬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英国若是拳头够大,在世界上仍还是一超独霸,它还真不把美国说什么当回事--你爱讲就讲吧,我睬你都傻。

 

拳头大就是道理。

 

只可惜,此时的英国和美国,一个在没落,一个在上升。。。

 
经过37轮马拉松式的谈判,1871年美、英签署了《华盛顿条约》,英国对此表示“遗憾”并赔礼道歉。

 

1872年9月14日,由瑞士、意大利和巴西等国组成的国际法庭做出最终裁决:英国在美国内战期间没有履行中立义务,英国应向美国赔偿1550万美元,以赔偿英制军舰对南北战争造成的损失。

 

英国终于为其插手别国内政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以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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