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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第四次臨時理監事會議紀錄
2013/05/31 07:36:36瀏覽297|回應0|推薦1

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第一屆第四次臨時理監事會會議記錄

一、時  間:102514  上午0900

二、地  點:「都市大地社區活動中心會議室」

           (高雄市永安區保寧里保安路130434號)

三、出席人員:蘇義銘、張詔評、莊金垣、邱文基、鄭正一、

                           王爾沂、洪民顯、楊宗穎

四、列席人員:本會顧問 陳新章 、監事 楊東華、秘書 張林紘

              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工會秘書 蔡良昆

五、請假人員:李門環、凌誌鴻

六、主   :理事長 蘇義銘                  

七、主席致詞:(略)

八、工作報告:(略)

九、討論提案:                           

提案人:洪民顯理事

提案一:請討論本會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部分會員停

權,建議同意回復,申請復權,小港廠部分會員反應,公司欲

調動員工至雲科廠及南科廠上班有恐損及會員之權利請討論。

  議:復權申請為5月份開始生效,照案通過;調動員工應尊

重員工意願及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及應召開勞資會議協商。

 

提案人:秘書處

提案二:本會發起運輸會員依法向公司爭取加班費,案經高雄

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建議是否依和解方式辦理,並由兩造委任

律師先行協調,請討論本案和解方案,以利交由委任律師進行

協調,提請討論。

  議:本案為顧及本會運輸會員權益及無謂勞資爭議方案如下:

1.    本案公司應給付本會運輸會員每人新台幣:30萬元整。

2.    有關加班費應與運輸積效獎金分別計算,以符合勞動基準法

       規定辦理。

 

提案人:秘書處

提案三:326承攬商司機T348板台腳架損壞調查事故報告,

調查人員有偏袒承攬商之嫌,就事故內容避重就輕,推說板台

架年久失修,經查該板台腳架才更換新品三年,調查人員既

以年久失修來結案,工會及運輸會員持不同看法。

  議:公司各單位公安調查及會議,本會有權參與,調查人員

以稱三年以上之板台腳架就年久失修,建請主管單位三年以上

板台腳架,應逐批召回檢修更換新品,避免類似案件發生,以

護員工作業安全。

 

提案人:秘書處

提案四:職工福利委員會員額協調案。

  議:職工福利委員會委員員額,應以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

第四條規定辦理。公司福委會已訂於102521日假台中分

公司協調四個工會委員人數。

1.     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2.     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工會

3.     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竹北廠企業工會

4.     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產業工會

以上四個工會委員人數應以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第四條規定

理,如有損及本會權益之情事,將尊請主管機關解釋辦理。

提案人:秘書處

提案四:請討論本會召開年度會員大會時間、地點及發放禮卷事

,請討論。

  議:時間:定於102629 下午3點。

地點及禮卷;授權蘇理事長,張昭評理事處理。

 

十、臨時動議:(無)

十一、散會:下午300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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