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1/31 21:07:58瀏覽493|回應0|推薦0 | |
三福氣體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工會第1屆第3次理事會議記錄 一、時 間:101年1月13日 下午1點30分 二、地 點:「都市大地社區活動中心會議室(高雄 市永安區保寧里保安街130巷4弄34號) 三、出席人員:蘇義銘、凌誌鴻、莊金垣、邱文基、王爾 沂、鄭正一、張詔評 四、列席人員:本會顧問 陳新章、監事 楊東華 五、請假人員:楊宗穎、洪民顯 六、主 席:蘇義銘 七、主席致詞:(略) 八、討論提案: 提案一:本會理、監事為出席本會理、監事會議,依工會 法向公司申請公假一天,因公司未依法給予公假 及以洽公方式辦理,更造成本會理、監事開完會 後,需上班工作,易造成疲勞駕駛,更造成用路 人安全及駕駛生命、公司財產安全,公司未依法 給付公假,顯然違反法令規定,提請討論。 決 議:1.本案授由 蘇理事長向公司反應,如公司仍未依 法給予公假,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解及檢舉, 如造成用路人安全及駕駛生命、公司財產安全, 公司應負全部責任。 2.因本案已涉及打壓工會,本案如經主管機關調 解不成,將移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不當勞動行為 裁決委員會處理,以保障本會幹部權益。
提案二:本會自去年6月成立至今,己向公司反應多項事情 及提爭議調解,而因公司所派代表楊士賢經理出 席會議中,無法解決勞資問題,且只會造成勞資 對立,更造成本會需向法院提訴訟,楊員完全無 法化解勞資無謂爭議,本會如何處理,提請討論。 決 議:如本會與公司任何會議,公司如再派 楊士賢經理 為代表出席,本會拒絕與 楊士賢經理協調任何事 宜,以避免勞資無謂爭議。
提案三:公司所訂運輸處績效獎金實施辦法,片面訂定績 效獎金訂定基本量(基本量分三大項:送貨量、 里程、趟/站數),導致運輸處員工績效獎金基 本量各項基本工作量不足時需相互抵充,又因績 效獎金實為加班費,各項基本工作量不足時相互 抵充,實有變相減薪之情事,公司顯然違法,本 會如何處理。 決 議:本案依法追朔五年,由本會向主管機關申請勞資 爭議調解,如仍未出面解決,由本會向主管機關 檢舉,並依法向法院提告,以保障會員權益。 九、臨時動議:(無)
十、散會:下午5點30整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