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標準與Codex接軌---是非常完美 解決貿易紛爭的方案
親民黨團反制瘦肉精修法要求食安標準與Codex接軌
是非常完美 解決貿易紛爭的方案 ---
親民黨團版本修法,有以下6大好處:
1* 將從此全面確保所有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安全標準,不低於人類最先進科學所要求之水準,且對於所有食品貿易夥伴之貿易談判亦可一體適用。
2* 食品貿易夥伴國在親民黨團版本修法通過後,一般情況下,根本不會再向我國提出爭議,因為我國的法定標準就是與UN及WTO同步 的標準,而這個標準是貿易夥伴國也應該遵守的標準。
3* 世界強國如美國、中國等,皆為聯合國成員及WTO會員國,自應遵守UN及WTO標準規範
4* Codex對培林存在重大爭議,日後准許使用瘦肉精之可能性極低。
5* Codex標準的決定,非任何特定國家所能左右。
6* 接軌Codex標準,一次解決層出不窮的國民食品安全與國際食品貿易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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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團反制瘦肉精修法要求食安標準與Codex接軌的五大理由From:http://www.pfp.org.tw/Article_Show.asp?id=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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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團反制瘦肉精
修法要求食安標準與Codex接軌的五大理由!
一、Codex標準是普世接受的「食品法典」,而Codex禁用瘦肉精:Codex為當前聯合國(UN)及世界貿易組織(WTO)及全世界160餘國所遵循之標準,是最高的食品安全及食品貿易準則,包括世界強國如美國、中國等,皆為聯合國成員及WTO會員國,自應遵守UN及WTO標準規範,而我國除為WTO會員國外,近兩年至少亦參加WHA。任何大國皆難以反駁普世最具公信力的Codex標準,具特定利益的食品貿易大國,所最不願意提起的食品標準就是Codex
二、Codex對培林存在重大爭議,日後准許使用瘦肉精之可能性極低。
三、Codex標準的決定,非任何特定國家所能左右。
四、親民黨團修正版本,在法源中保留我國最大自主彈性:即使極端情況發生,Codex日後竟開放使用瘦肉精,我國仍可以本國特殊飲食習慣(如食用內臟)等考量,訂定較Codex更嚴格之標準。
親民黨團修法條文如下:
「前項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惟上述安全容許量標準不得高於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所制訂「食品法典」(CODEX)之標準。」(底線加粗文字為修法文字)
五、接軌Codex標準,一次解決層出不窮的國民食品安全與國際食品貿易爭議:親民黨團版本修法通過後,將從此全面確保所有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安全標準,不低於人類最先進科學所要求之水準,且對於所有食品貿易夥伴之貿易談判亦可一體適用。事實上,食品貿易夥伴國在親民黨團版本修法通過後,一般情況下,根本不會再向我國提出爭議,因為我國的法定標準就是與UN及WTO同步的標準,而這個標準是貿易夥伴國也應該遵守的標準。
此外,本黨團特別善意提醒全體國民及媒體先進:僅針對特定肉品部位要求不得檢出瘦肉精殘留之法律修正案,事實上並非禁用瘦肉精,而僅是限制特定部位肉品不得檢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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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此類法律修正條文是實質開放瘦肉精,為瘦肉精合法使用取得法源依據,是比Codex標準以及我國現行規範(禁用瘦肉精),更為倒退而傷害國民健康的法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