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雜感(十)幾封我寫給作家張復先生的書信摘要-4
2006/09/11 07:48:58瀏覽499|回應3|推薦10

或許,嫉妒之心人皆有之。

您的小說片段我看過了,藉由寫一個旅客的心境,反映在後文對親情的認知與懷念之上;這只是一小段內容,我還猜不出您想寫的走向,不過行李箱放床上那一段,我以前也有過這種想法,但不知為什麼,每次要離開旅店前拿行李擺在白色的床單上收拾雜物,有時不小心印了一些箱子沾污的灰塵,我都會有種古怪的罪惡感。
 
看了您的描述,想想靈感在生活中俯拾皆是,能夠發現那些細節並將之寫下來,真的是種很感動的經驗,不過我和您不一樣,很少拿生活中一些平實的回憶當作題材,反而靈感都是來自閱讀之後;歐美旅館的被子都鋪了好幾層,外部是白色或花色的床罩,記得薄毯在最上面,再來是一層厚棉被,接觸身體的是一層潔白的床單,第一次看見的時候,我只有十七歲,結果沒有鑽到被窩裡面,傻呼呼的把床罩當被單,結果就感冒了。

說到寫作,每個人都有自己用字的技巧和習慣,所以我比較在意內容,通常想找出作者隱含在故事中的蛛絲馬跡,亦或是文句中暗喻的破題法。
我對平舖直敘式的寫法可以瞭解泰半,只是無法忍受單調與毫無衍義的故事主體,延伸我的讀書感想,就像是旅遊到任何一地,往往會觸發一些奇特的感動,似乎自己和誰的思想在頃刻間有所交集了,因為我也不曉得文學該用誰的秤來衡量輕重,以自己的方式來看也沒有什麼不妥,主觀表達並不算是一種逃避,對我而言,沒有必要在任何看法上加諸虛偽的客觀或模糊的說法。
您很推崇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記得大學時期的美國文學論文,我就拿他當作主題,現在想想,或許我根本就不瞭解這個作家。
作家的本質和內在都是複雜又難以想像的;遊客甚至也不比那些地陪或侍者清高多少,不少旅客能立刻從遊山玩水的人,轉而變為另一個滔滔不絕的導遊或囉嗦的侍者,就如同有的時候,我會很輕易把一些作家或徵文評審,與那群總是在攝影機前表現得如跳樑小丑的政客聯想在一起。

我對荷蘭的印象並不深刻,雖然以前和荷蘭人作過不少外貿上的交易,但如您所說,除了英國和愛爾蘭、德國部分地區以外,荷蘭是少數英語還能通行的國家﹔我有個荷裔的紐約朋友,她曾經告訴我關於荷蘭人半個世紀前在Wall Street稱霸的往事,荷蘭人在舊帝國主義時代,就是很好的商人,而且不吝於學習鞏固商業的方法。
我認同您談到的荷式英語腔調,您對語言學的研究,必然比我所知道的多﹔大不列顛的英語受到外來語(法語和當地方言,如威爾斯語、蓋爾語等)的影響,美式英語也是如此,在用字和口語上,英國人還得回頭研究自己所流失的文化。

您的確寄了好幾封信給我;出於對一位朋友的敬意,以及您所耗費在打字上的時間,如果不能換算成我應該付出的工夫和腦力,心裡實在覺得有點不好意思。
 
出國對我的好處,從來就不是窩在旅館的書桌前面;我喜歡利用各種時間到處走走,不然就是去找當地的朋友,最糟的情況通常都發生在回國前,我必須想出要送給同事或家人的各種禮物,這點最煩心了,說是無謂的禮貌也不為過,但機場免稅巧克力早已無法滿足所有的人,因此我必須找些特別的小東西以備不時之需,像英國的rag market真是深得我心,所以這些無聊的習慣便由來已久。
 
說起寫作,我想起自己的一件糗事。第一次帶筆記型電腦出國時,我忘了電壓和插座不同的問題,結果一路揹著Notebook回來,那次是去香港,住在中環的文華,待了好幾天,心裡實在非常嘔,也怪自己太糊塗;有些國家或地區怕並不提供本地的兩孔或三孔插座,就連青年旅館也是如此,我猜想是怕旅客用電量太大吧,連一般的五星旅館都很少提供不同的插孔了,每回行李裝了一大堆雜七雜八的東西,連我自己也覺得很討厭打包的感覺。
 
回顧放了一陣子沒有動筆的中、長篇小說,通常是一件極為痛苦的事,不外乎是自己早忘了當時寫作的那種情境,不然就是忘了中心主旨或內容走向,像我自己為了要避免這些問題,手邊一定會手寫一些筆記與劇情綱要;我和您不同,您必須忍受影像的流失,我則是要排除不斷增加的奇怪聯想,可是以我的經驗來說,修改的情況幾乎不會出現,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刪除多餘的廢話,並且預防自己像個壞掉的唱盤,一直反覆播送著難聽又變調的某幾個小節。
以您的說法,我想您是想要力求完美?
 

一篇小說可以改個十遍八遍,每一遍都變成截然不同的故事?
其實我很羨慕這種執著。
從你們不約而同說自己都喜歡貓,我就發現自己充滿了十足十的狗的精神。
有點無法明白,為何這個世界可以是各種不同的景象?
在我眼中,生活的方向就那麼一個,除了增加一杯咖啡的距離,或者是每天進行的節奏或過程,筆下運行的法則,不是主動減少,就得是等量齊觀,沒有太多變化,還有些愚蠢,最後則是沒有耐性去找出不同的選擇。

我已經快要忘記日本人的習慣了!
這個世界,不管身在何處,他們都能依照同一條軌道行進,奉行同一種規範,連笑容都有點制式。
當我自覺在國外表現良好時,別人總誤以為我是日本來的;當我想要惡作劇的時候,或者意圖與外國人爭辯,除非他們知道我的底細,我都佯裝自己是日本人,通常那些人的面部表情都會霎時看來有些可笑,但也屢試不爽。

 
外國的網咖和台灣的最大差別,是這邊有著滿室汗臭味、煙霧迷漫的場景、分秒必爭的倒數計時、嘈雜不堪的音效,以及成群蹺課的小孩子;您在當地進入網咖所獲得的樂趣,我可以證明,在台灣絕對享受不到。
台灣的網咖龍蛇雜處、藏污納垢,在指定的座位坐下之後,要面對的可能是隔鄰幾個吵吵鬧鬧、大動作呼喝著、玩著線上遊戲的小學生;或許運氣好一點,身旁的人還算安靜,可是一抬起頭來看著電腦螢幕,桌面上滿滿佔據了成百的遊戲資料夾,通常隨便移動一下被前一位顧客弄得黏答答的滑鼠,就會自動跳出一些情色聊天室的視窗,當你花了五分鐘關閉所有礙眼的東西,卻發覺老舊的九五機型,竟然沒有自己所慣用的、可以輸入的網址列,要想連上文學網,還得想法子儘快擺脫色情入口網站→搜尋google→從google搜尋文學網→輸入快要被自己遺忘的密碼,終於能緩慢進入不時會當機的網頁。
別的作家可能會愈寫愈好,或者是愈改編,文字就表現得愈流暢;我的情況是:愈修改就愈顯得斧鑿,乾脆就不要改了,既然改寫前後都沒有明顯的差異,不花太多腦力在上面,也更省事。
一句話:我就是懶。
 

約翰‧維爾米爾(John Vermeer)他於一六三二年生於荷蘭的德爾福特,一生幾乎沒有離開過故鄉,同外界極少接觸,所以關於他的生平記載不多,我自然也所知甚少;只知道,他的父親是當地一位絹布紡織商人,兼營美術品,他的美術知識據說全靠自學。
一六五三年,他與一個富裕家庭的少女結婚,同年加入當地畫家公會,並兩度當選為主席。
由於此人過著近乎隱居的生活,繪畫的題材也十分狹窄,幾乎只限於自己身邊。
因此,不論在當時還是死後,他的畫一直默默無聞,乏人問津,直到十九世紀,他的畫纔在荷蘭以外,引起普遍的注意;這個畫家在生前,確實是如您所說的「生活悠閒,有充分的時間充當一個好的藝術家」,不過對於林布蘭,這項指稱就完全不符了。
 
林布蘭(Rembrandt van Rijn)一生曾經大起大落,這位荷蘭最偉大的藝術家,生於西元一六O六年的一個小康磨坊家庭,在他十八歲的那一年,搬到阿姆斯特丹,在當時著名畫家Pieter Lastman手下當助手,並接受指導;林布蘭在阿姆斯特丹發展他的長才,並成為一個成功的畫家,他知道沒有人曉得如何去玩光與影的遊戲,便把Dr. Tulp在解剖學上課情形,畫在畫布上,並且因此得到不少好評,而「Dr.Tulp解剖學課」這一幅畫,現在收藏於海牙皇家美術館,我還親眼目睹過一次呢。

一六四二年之後,林布蘭開始走下坡,他的客戶對於他描繪「夜巡」(Night Watch)的作品相當不滿,林布蘭特從此過得很苦,他的愛妻Saskia去世,接著他的兩個兒子Titus和GeertjeDircx也相繼過世,最慘的是他也破產了;雖然這時的林布蘭仍受到社會上的尊崇,也有工作可做,但是他的作品無法受到大眾的賞識,最後因而死於貧窮。
就像其他許多偉大的藝術家和文學家一樣,林布蘭在死後,經過數個世紀纔開始出名。
阿姆斯特丹的國立博物館裡,收藏有廿幾幅他的畫,包括著名的「夜巡」和「猶太新娘」(Jewish Bride)等,還有相當多他的學生Ferdinand Bol 和 Govert Flinck的畫作。

兩個畫家,Vermeer過得平和寂寞,Rembrandt卻活得起起伏伏,兩人生前都算是被過去的時代所埋沒了;誰曾想到,三百年後的今天,桂冠會被光榮地戴在兩位畫家的頂上呢?

我的習慣是:不懂的或沒閱讀過的,就馬上去查資料,免得談論中會露餡。
 
您說得沒錯,人的內在其實比我們所想像的還要複雜上千萬倍,尤其是文學家和藝術家,從分析他們的作品之中,往往只能得著片面的資訊,如果這個社會是如此容易判別及估量,也就沒有所謂「學者專家」存在的必要性了,依常理就能夠決定結論如何;就因為我對許多事物的疑慮太多,習於不時搜集資訊,可能在某些方面的判斷會顯得過份固執,「查證」所引用的內容未必完全真確,回到畫家的真實面,也許總是沒能看出畫面中或文字上所表現的理想性與彈性,這個古怪的世代就會產生出一批這種人,就如同我老喜歡上網站跟人辯論一般,最後發覺自己實在沒有其必要性,還浪費了不少時間去挖掘無意義的資料。
 
您所說的「獨處」,讓我想起《湖濱散記》記載了關於獨處的快樂,您會喜歡John Vermeer,也可能是因為看出他在畫面裡所呈現的一種意念吧?


我對電腦視覺一無所知,您是專業人士,因此這就是我插不上嘴的話題了;不過依您的敘述,許多職業都需要以如此敏銳的目光來審視,如小說家、設計師、造型師、漫畫家等等,甚至於連命理師都要學上個一招半式。
回顧您的說法,讓我又想起Sherlock Holmes,他應該算是最切合這段敘述的人物吧?
 
我想,依照以上的推論,您一定能寫出很有趣的偵探推理小說。


回到家除了寫作和閱讀,我就覺得生活很無聊,如果不找點有生命的東西調劑一下,真的會有窒息的感覺。

上個星期日遇見了一批自以為了不起的科幻小說評審,他們認為「看不懂的文學沒有存在的價值」,我大概憤怒了四、五天。

「看不懂」算不算是一種可憎的偏執?


我母親喜歡價昂的蘭花,她的老板容易對擺設感到厭倦,因此許多品種的蘭花就放個兩天,送禮的人一來,就要她們那些秘書把舊的花處理掉,因此家裡擺了滿滿一排各式各樣的蘭花;學校這邊滿山的地瓜和各種不知名的樹木,現在都十一月了,走過系外竟還可以聞到濃郁的桂花香氣,這種應該屬於八月的植物,現在讓我仍沉醉於彷彿夏日的氛圍之中。

「去山上採集」?

這種想法真是浪漫,除了偷摘大屯山路邊的桃花,我從來沒想過去山上找些什麼;以前爬山的目的很單純:最早是為了看雪(七星山降霜),後來是為了看風景(Mont Blanc),還有一部分的目的是為了和人交際(校外活動,要不就是和學生玩耍)。

記憶中比較特殊的是孔陵和義大利Agripoli的火山,踩在孔家店的屍骨之上,或者是想像自己曾經踩著多少屍體爬上山頂,這種感覺是不是很卑劣?

大屯山上的桃花(每年三月開到五月),真的很值得一看。


依我猜測,距離能產生的美感會更勝於習慣。
 
俊男美女只存在於螢光幕上,誰知道這些年來他們是不是偷偷去做了拉皮手術,或者施打了肉毒桿菌,只要蘋果光一打,滿臉豆瘡的醜八怪也能成為亮眼的主持人;某些人天生長相耐看,可能他們的化妝技巧也與時並進,能讓觀眾覺得「愈來愈順眼」,或者深諳「如何在膚淺的表像上製造更多的幻覺」。
以我的化妝知識來說,化妝的一些技巧及手法與您所說的正巧相反--如果只加粗線條和陰影,就會把臉畫得像京戲的花臉--套一句快聽爛的「自然就是美」的廣告詞,除了那些把生活當伸展台的新新人類以外,現今正常女性化妝的目標為「看不出有上妝」。
 
莎士比亞曾說他終於發現女人青春永駐的祕訣,就是謊報年齡。
每次和新朋友(或新學生)見面,我都虛榮地想過幾次,中年的警訊已經迫在眉睫,可能有一天,我會因為服膺「人要為自己四十歲的嘴臉負責」這句話,先把鏡子打碎、把電視扔掉,定期去打脈衝光,然後頂著一張連方瑀一般僵硬的笑臉,成天在尋找全世界最優良的拉皮師傅。
當然,到了那種時刻,我會謝絕一切會面,這樣朋友們就不會知道我變成一個何等恐怖的老太婆了;從此以往,這個世界和我產生了距離,因著這種距離,我會很慶幸自己在別人的回憶中還不算是太可怕。
 
PS水果奶奶是本地的節目主持人嗎?恕我孤陋寡聞,這幾年我幾乎都不看HBO和Star Movie以外的頻道了。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回應文章

Ros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覆雪梨情:
2006/09/11 20:14
  那我也沒話說了(但是當時真的很氣,看不懂又不去查字典,哼)。

Ros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覆nothing special:
2006/09/11 20:12

  我以前養過一條臘腸狗,現在想想,牠應該是我最好的情人吧,無論我再怎麼邋遢,每天下班都會看見牠搖著尾巴來迎接我。

  人啊……我已經沒那麼期待了……因為他們就是一面面反映人性的鏡子……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不照鏡子
2006/09/11 09:48
換句話說 不看鏡子裡的 "我"
就感受不到 年齡的壓迫
或者 養一隻聰明的狗 永遠說漂亮的是它眼前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