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什麼因素導致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去職,在當事人與府院各說各話下,顯得撲朔迷離。目前可以確定的是,一,張顯耀並非因家庭因素主動離職,行政院發布的說法不實;二,張顯耀不滿府院拔除他的處理,不惜玉石俱焚反撲;三,府院對張的忠誠存有疑慮,但處理手法有欠透明。
由於目前訊息尚未全然攤開,要評斷此事,可從兩方面觀察。在一方面,張顯耀作為政務官,當無法獲得長官信任時,就沒有戀棧的理由,這是政治任命的君子協定。張顯耀在聲明中說,「長官不需要我時,也坦然接受」,顯示他了解這點,但其態度實則不完全坦然。而在另一方面,儘管府院對政務官的去留有絕對的權力,但進退間是否合乎「擇優汰劣」原則、是否有助提升行政效能,亦需接受公評。從這兩方面看,張顯耀的反咬並不符合政務官任命之君子精神,而府院的處理手法也欠缺圓熟以致自傷,雙方均有可議之處。
進一步說,當府院高層將懲處之鞭揮向張顯耀,一則未能讓他明白其問題何在,二則未能讓社會大眾明白此一異動的意義何在,反而因雙方隔空交火而招致輿論譁然,作法有待商榷。尤其,在暗示張顯耀的「忠誠」有問題時,已涉及了對政治人物人格權的嚴重毀損;張顯耀為捍衛人格,自須挺身反擊。
而讓人好奇的是,府院對張顯耀「忠誠」的質疑,究竟是屬於向敵營洩漏機密對國家不忠的問題,抑或是因為行事不拘小節而踰越了職務的紅線,或者只是在言行上對長官有所「忤逆」或「冒犯」?這些狀況均不相同,其間出入甚大,府院恐有必要作出說明。畢竟,名譽是政治人物的第二生命,人民也有權知道事情的真相,府院高層不能以一句「你自己心知肚明」草草帶過。
最近政府人事更迭,屢屢出現下台政務官砲口向內反轟中央的情事,讓人不忍卒睹。例如,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在臨退之際,重砲轟擊監院是「殘害忠良」、「妨礙國家進步」的機關,並直指某些監委關說、接受招待,因而監院不如廢掉。勞動部長潘世偉因緋聞去職時,臨走也撂下了「擋人財路」、「高階文官結黨營私」的狠話,讓勞動部內各單位山雨欲來風滿樓,彼此猜忌。在廉政署介入調查後,結果是政風處長和會計處長雙雙被調離現職,以配合調查。
這種種亂象,除反映馬政府識人不明、用人選擇失當外,也暴露了行政部門上下猜忌、交相排擠的醜態,到了罔顧政府形象、踐踏行政倫理的地步。更讓人不解的是,這些政務官既然能言之鑿鑿地指出某些官員的惡行惡狀,為何不及時將他們移送檢調或政風部門調查,卻等到即將卸任,才以「賭氣爆料」或「與汝偕亡」的方式把醜事抖出?難道政府首長忘了什麼是「依法行政」,什麼叫「維護官箴」?
行政紅線的劃設,並不是沒有具體的規範可循;但目前政府內部的處理,卻將之籠統堆存在「灰色地帶」,有時睜一隻眼,有時閉一隻眼。以勞動部為例,潘世偉咬出高階文官利用「勞動創新園區」計畫預算搞私人「小金庫」,並不能反證自己在緋聞案的清白;然而,在政務官和高階文官皆汲汲營營於自己的私欲時,對部內孜孜矻矻的官員而言,那是個有是非和公義的世界嗎?再以葉世文為例,當他被迫從內政部營建署長職務提前退休時,如果江揆坦誠告知部長李鴻源,或在政風系統留下預警資料,葉世文會有機會在桃園合宜住宅案再次下手嗎?
張顯耀個人是否確不適任,這個問題只能留待時間和調查來解答。我們所關切的是:有沒有國家機密從他手中流出?他有沒有不忠於國家和職務?這次府院對他祭出沒有名稱的鞭刑,有沒有打壓忠良或小題大作之嫌?我們更關切的是,在政府形象低落之際,為何一次次的人事異動都仍在重蹈覆轍,不僅打擊行政體系的內部士氣,也自傷國家機器的外部觀瞻。
當政府用人陷於如此無可名狀的猜疑,又將拿什麼尺度來衡量官員的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