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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20:23:36瀏覽434|回應0|推薦3 | |
關於常見的都市更新自救會的鬥爭,小資產階級的民主和無產階級的民主不一樣,這種鬥爭是小資產階級爭取保留自己土地的私有產權之權益和大資本家財團與國家的鬥爭,和我們無產階級要求剝奪掉全社會房地產的利益不一樣 其實和之前的黃村香事件很像,都更抗爭的理由是不是小資要爭取更大的土地和建物坪數的分配權?然後從這種社會經濟發展的果實佔有更大的其他人勞動的份額? 很抱歉這根本不是馬克思主義,因為這根普魯東的主張是一樣的 以下是我之前反對這種鬥爭的理由 我完全看不懂「黃春香事件」抗爭的理由.......如果有960萬資本理性而自私的小資產階級完全可以躺著收租,或是去買股票賺被動收入,資產收益率如果5%,960萬一年都會有50萬左右的被動收入,等於變成幫地主抗爭,雖然他本身沒有知識去運用這種資本來剝削勞動者賺錢,但是有資本就意味著有淺力躺著賺錢當食利階級,只是看他要不要運用而已,他本身可以裝清高或說他從沒有當過房東,那對一個理性自私人資產階級來說等於是資金閒置不去運用,問題應該從房地產是否應該私有化切入,我贊成剝奪掉大財團的房地產,但是富農階級和小資產階級也是一樣的也帶有一定的反動性,在富裕國家比如台灣和瑞士之所以很難爆發社會主義革命就是因為有大量這種小資產階級和中產存在,所以表現出反革命,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當馬列主義者應該解釋,當馬克思批判農民和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的時候和今天碰到的黃春香事件的不同之處在哪裡?
關於黃春香家房地產徵收的補償金 有網友回復我:他本來可以賣兩千萬的,政府只願意給960萬,是你你要嗎
我的回覆: 你犯了兩個邏輯錯誤,1.第一個錯誤根據台南市的實價登陸價格資訊台南房價只有18萬~15萬一坪,政府以1坪45萬徵收他的房子 他賺了2~3倍 2.第二個錯誤可以賣2000萬 不代表他付出價值2000萬的勞動時間,應該按勞分配補償價值,我舉個例子:假設有一個人當初房價便宜購買房地產,房價所得比也比較低的時代只有4倍房價所得比,假設這人當時儲蓄率33%繳房貸,花了12年的勞動時間購買房子,最後房價所得比上升到16倍,也就是變成價格為48年的勞動時間,那政府只能退他12年的33%也就是4年的勞動時間,按平均工資或基本工資退還,那就應該給一個超低的價格來徵收 否則就是圖利地主,社會的勞動以金融資本的形式轉移到這位房地產主身上,價值不能憑空產生,有人得利就有人受到損失,那麼損失的是誰? 當然是年輕人要花更高的金額去繳房貸 假設真如你所說政府補償他2000萬,那後面接盤的就必須去花2000萬的勞動時間去賺原本 1/5五分之一~1/10十分之一的勞動時間就可以購買的房子,我內文已經說了土地沒有價值只有價格,而價格偏離價值
網友再次回覆我:你的邏輯有誤,勞動時間跟資產沒什麼關係,資產價值取決於市場,再著45萬/地坪包含建物,在台南鐵路坪精華區,根本買不到
我的回覆:市場不可能憑空產生價值,否則把房地產炒到1億、10億、100億 也不可能憑空製造1億、10億、100億資本,資本是由活勞動創造和積累的過去的死勞動,我在文章連結內都有說明房地產價格上漲的2個機制,另外這裡要把土地所有權即商品化土地的生產關係和投在土地上的固定資本投資區分開來,連內文都不仔細閱讀就是浪費大家時間
Ferry Hsin回復:出社會吧,賺錢吧,你的文章太多謬誤 我的回覆:真正有繆誤的是你,這是馬克思經濟學經歷過170多年從1850年代到現代和無數時間無數偉大思想家歷練出來的政治經濟學理論,在這裡你連30分鐘~1小時都不肯閱讀,還要我反覆糾正你的低級錯誤,任何一條結論都不是普通的過程得到的,而是經歷一備子的思考和研究和學習的艱難過程得出的,是考察了大量資料和研究現實的社會關係得到的
有網友回復我:那是因為每個人對家的定義不同,以及在這個不同之下衍伸而出的不公問題....大部份的人,他們就是買個建商蓋好的公版房,就是市價。但是黃家他是屋主自己找設計師、找建材、找裝潢師傅,用心用腦想建出能傳家的基地(所以她一直訴願至少要保留那支特別的樓梯)。這樣你也要用市價去估它,公平嗎?我也贊成土地公有制,這樣的話上面那種差異就不存在了....但我們現在就不是!為什麼我家要被徵收而不是去徵收對面的那家;又為什麼隔壁買現成一千萬、我自己花兩千萬蓋的家,明明就不一樣但政府就一視同仁用個九百萬公訂價徵收。最重要的是,你鐵路原地高架化就不用徵收了,卻硬要地下化然後徵收一片做完工程後還能賣的地....所以我雖然支持土地公有,但在現行私有制度下黃家的抗爭也有理,這是公平問題....
我的回覆:第一,你沒有區分固定資本的價值和土地的價格,它的家根本不值2千萬。第二,那麼我要問如果黃春香一個人卡住市中心的地皮不能拆遷建鐵路導致一個188萬人口的城市的鐵路10年不能建設,那這188萬人全台南社會的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假設每個人平均每天通勤時間因為黃春香增加10分鐘就好,188萬台南市人的10分鐘就是1880萬分鐘=31萬3333個小時/每天,10年就是8億2700萬小時的勞動時間,如果每天工作8小時,約等於1億又340萬個工作天的經濟損失,如果1個月工作22天1年有12個月,大約是39萬1666年黃春香的連續工作的勞動價值,趨趨一個黃春香可以浪費社會39萬年,以台灣平均工資計算1小時最少也有320元新台幣,整個社會損失2646億新台幣,這2646億台幣是分散在整個台南市每個居民的平均通勤時間成本增加之上的,以私人地主的佔有社會勞動要付出的代價就是整個社會的勞動生產率的降低,就是黃春香工作幾輩子都還不起的社會損失,也就是雖然每人都只有損失少少的時間分散在188萬台南人身上所以這188萬人不可能為了幾分鐘的通勤時間的少少損失去集結抗爭,但是房地產主卻可以因為它有經濟內部性利益(900多萬的徵收價),個人耽誤整個城市和社會發展,這在經濟學上稱為經濟負外部性 我在舉一個例子,在落後國家印度的經濟發展之所以緩慢,也完全是這樣的模式,印度小資產階級因為小土地私有制阻礙了印度的經濟發展100年還維持很落後的狀態,每當有工業投資發生時小土地私有者就抗爭,相反中國因為土地國有化而城市化率速度明顯高於印度,這就是這種小土地私有制可惡之處,封建社會的生產關係和現代資本主義制度不能調和之矛盾,它長期讓13億印度人的貧困,100多年來處於勞動生產力水平很低下的狀態,阻礙城市發展大工業,阻礙了現代化,這也是因為印度沒有土地革命發展比中國慢很多的原因 馬恩全集第十八卷——論住宅問題 恩格斯在150多年前所寫的原文連結
真心建議去讀一讀這篇,你會發現自己和普魯東有什麼共通點
在內文中恩格斯說到下面這一段
在這篇哀歌中蒲魯東主義露出了它的全部反動面貌。要創立現代革命階級即無產階級,就絕對必須割斷把先前的工人束縛在土地上的臍帶。除了織布機以外還有自己的小屋子、小菜園和小塊土地的手工織工,雖然貧困已極並且遭受種種政治壓迫,但仍然是一個無聲無息、安於現狀、“充滿虔誠和尊敬心情的”人,他在富人、神甫、官吏面前脫帽致敬,徹頭徹尾地滲透了奴隸精神。正是現代大工業把先前被束縛在土地上的工人變成了一個完全沒有財產、擺脫一切歷來的枷鎖 —可是現在來了這位痛哭流涕的蒲魯東主義者,他哀嘆工人被逐出自己的家園是一個大退步,殊不知這正是工人獲得精神解放的最首要的條件
二十七年以前,我(在“英國工人階級的狀況”一書中)正好對十八世紀英國所發生的工人被逐出自己家園的這一過程從主要方面進行過描寫。此外,當時土地所有者和工廠主所幹出的無恥勾當,這種驅逐行動對必然首遭其害的工人發生的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危害作用,在那裡也得到了應有的反映。但是,我能想到要把這種在當時情況下是完全必然的歷史發展過程看成一種退步,後退得“比野蠻人還低下”嗎?絕對不能。1872年的英國無產者比1772年有自己的“家園”的農村織工不知要高出多少。有自己洞穴的原始人,有自己土屋的澳洲人,有他自己住處的印第安人,難道能夠在什麼時候舉行六月起義或建立巴黎公社嗎?
恩格斯的意思是,雖然它小資的權益會受到侵害但就是這種侵害是歷史的必然,是工人獲得精神解放的最首要的條件,歷史的土地兼併反而把小資產階級慢慢變成一無所有的無產階級,但這過程需要數百年(一個有900多萬資產的小資只要人生不做重大戰略失誤決策他可以富足一生不是問題自然不可能去無產階級革命),我之前認為像台灣和瑞士這樣富裕的國家很難爆發社會主義革命,在怎麼抗爭都是在幫資產階級做嫁衣,不然為什麼親資電視台和議員支持你們去抗爭保留土地所有權,瑞士公投也全是小資保守派,瑞士和台灣無產階級社會主義是永不可能,在怎麼投票都符合小資產階級的利益,是因為這兩個國家有一個共通點富裕的小資產階級佔了全國50%以上人口,所以難以發生革命,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有什麼經濟基礎決定有什麼上層建築
在以下這篇文章中有提及★房地產制度應該如何做頂層設計才符合「社會主義」也是相同的原理在提高效率 http://blog.udn.com/rinoalove486/127091879
我一直以來主張的社會住宅分配方法,不是那種「蘇聯式赫魯雪夫樓」公家分配房屋單元房的分配方法,因為每個地段都有級差地租存在,級差地租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城市土地區位的不同使用價值不同之緣故,而要優化土地利用效率必須結合市場經濟手段 簡單來說 ▲社會的勞動被少數地主佔有成為地租,有一個解決方式政府蓋永遠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或公屋,然後這個住宅租金以市場定價,出價最高的標得租房權,把收來的租現金流加入社會總地租資金池,這個資金池除以全國總人口變成無條件基本收入的平均值返回給人民,以平均法退還給每個人,這樣地租越大他的正反饋效應越大也就是每個人無條件基本收入越多就抵銷掉租房的成本,正負的現金流互相抵銷每個人繳的租金=0元,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用級差地租調節不同地段區位的租金,而且公宅不需要估價師這就避免了官僚主義,要租在最好的位置上就要多付出超過無條件基本收入的金額,而住在3-4線城市租金可能少於無條件基本收入額,就是你賺到的補償金,而住在平均房租的地段上就剛好抵銷等於免費,另外租約不能訂太長最多只能租5年,5年後重新競標出價最高你可以重新得標一次只是租金價格更新為5年後的市場價格,否則有人可以利用時間套利70年前低價買入租約然後永久壟斷住在這裡
補充:關於城市基礎建設使用成本的分攤 關於城市基礎建設成本應該以公有制地租現金流支付(從全國總地租資金池預先扣除) 如果房地產是公有的所有房子是不能買賣的公宅,房租(地租)的收益能夠競標現金流歸公有,直接從現金流收益預先扣掉建築地鐵或捷運的成本(分幾十年折舊攤還)餘額在分配無條件基本收入可以同時解決城市私有制房價太高的弊端,租房成本高和地鐵或捷運建設成本高的問題,而不是蓋了捷運之後把利益都落到私人地主、房產主手裡增值讓窮人承受這種地租租房成本上漲導致生活成本上升被這些吃租的私人給賺走,因為蓋地鐵或捷運造成的房地產增值是假的,只是一種房地產私有制導致預期未來現金流收益(地租)被資本化虛擬的房價增值,是因地鐵或捷運等基礎建設造成的經濟正外部性,這種經濟正外部性是社會的勞動成果被土地所有者佔有,地租是勞動價值創造的,是這種地租的收益增加導致房地產價格(地租被資本化的價格)的增加,因此不能學孫中山那套搞什麼土地增值稅,應該根據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原理定價,房地產和土地價格的價格偏離勞動價值論的商品價值(平均必要勞動時間),違反價值規律,他只是一種金融資本對未來預期現金流的折現值,那是一種虛假資本也就是地租的資本化 為什麼抽房產稅和土地增值稅效果很差的馬克思主義解釋 至於為什麼不能抽房產稅,原因在於房地產稅的稅率是根據房屋的價格來做為稅基例如1%抽的,因為房地產價格是虛假資本房地產價格不可能準確測量是隨時都在變化的虛假資本價格,因此通常各國政府的公告價格和實際價格之間都會有一個偏差,這種偏差就是城市級差地租的來源,因時因地都不同,如果不根據地租產生的第一性原理來設計房地產制度,必然有人可裡利用制度漏洞來套利,整個房地產稅制度的荒謬在於,如果不廢除房地產私有制就不可能廢除地租的私有化,不訪這樣說,現在我們假設官僚主義可以隨時隨地測量每個不同地點的房價是多少並且以市價為稅基而不是公告價格開徵1%的稅率並且現在房價是P1=1000萬元,那麼這種房價不是靜態的價格,回隨著房產稅1%的開徵而下跌(因為馬克思地價的邏輯就是資本化的地租價格),因為如果市場的資產平均收益率是4%原本房地產的資產收益率也因為利潤化平均的趨勢而趨近於4%,因為資本有從低利潤率往高利潤率產業流動的特性不管他是虛假金融資本還是真實資本,那麼根據這種原理根據利潤率平均化趨勢,房產稅開徵土地的利潤率下降也就(年地租的淨收益/房價)=4%,那麼私有制房主的套利空間剩下4%-1%=3%房價必然下跌25%重新調整到原來的4%,結果政府的稅基又變了,就從P1價格下跌25%成為P2=750萬,而在下一期房產稅一樣以市價開徵1%的稅那麼下跌為P3然後是P4、P5、....P100,這樣「螺旋式的反饋效應」每一個輸入結果都會做為輸出結果重新導入輸入結果就是反饋機制,因此房產稅以市價開徵是不合理的,所以現實世界中每一個國家政府官僚公告的房屋價值做為稅基和市場價格都有一個偏差,例如台灣房地產實際有效稅率可以是千分之一~千分之三不等,因為市價被低估了5-6倍甚至10倍的狀況都是存在的,而且不同區域城市都有不同的級差地租這可以稱為房地產稅測不準原理(有點類似量子力學測不準原理),你一用測量市場價格開徵房產稅,房價就下跌,然後你就要重新測量一次,更新結果在下跌,這在實作上是不可能的,只會導致官僚主義和產生特定利益團體套利空間,「從地租產生的第一性原理分析」設計一個長期的制度也就是不廢除房地產私有制就不可能解放房奴,所以孫中山那種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土地增值稅和房產稅都是荒謬的,你只能造馬克思的房地產公有制方法來同時結合市場定價,你應該只是要能低成本廉價居住並且自由的遷移到任何和一處城市區域居住而地租會阻礙人口流動降低社會勞動生產率和城市化率,不應該把公有的土地和房產變成私有的產權,才可成真正實現「房住不炒」
各國社會住宅制度的弊端 1.新加坡組屋制度的弊端 新加坡的組屋制度長期的問題在於,因為沒有考量供給和需求是動態的,城市每個地區的級差地租都不同,所以組屋供給和需求不能平衡,「價格管製造成短缺」不能很靈活的選位置(選擇要住城市中心還是遠一點)也需要長時間排隊,加上半私人產權的存在,本國國民還是可以收租,也就是租房給外國人,造成外國移民房租偏高,那麼這本質上還是一個半私有制,剩餘價值被私有化 2.蘇聯赫魯雪夫樓制度的弊端 蘇聯的赫魯雪夫樓制度包括古巴和北韓,1980年但中國房改以前的單元房其實都是學蘇聯的赫魯雪夫樓制度當年是在官僚計畫經濟體制之下,也就是官僚決定誰是國企員工誰就能進城工作誰就分配政府的住房,雖然私人沒有產權,結果還是造成嚴重資訊不對稱資源分配不公和圖利特定少數利益團體的結果 3.美國房地產制度的弊端 美國除了房地產稅率造成上面那些難題以外,人口密度很低的原因在於城市地租的存在導致大量中產階級搬到郊區別墅居住,這就浪費大量石油和能源和強迫窮人購買汽車,而汽車貸款就佔拒窮人生活成本,因為人口密度低美國地鐵系統和公共交通不發達並且只有紐約洛杉磯等大城市才有,美國房地產私有化和前面提到的房產稅是不可能定價的,這套制度運行下來造成能源消耗量巨大和半強迫每個人買汽車造成的高成本、環境破壞和浪費又是一個問題 4.中國土地使用權(地上權)制度的弊端 因為中國在90年代因為改革開放而房改出現商品房,房改前最早人民沒有私有產權,房子都是公家分配的赫魯雪夫樓類似古巴和北韓稱為單元房,而中國大陸憲法規定土地國有化,因此土地是不能私有的,這是新中國革命後的正當性成果,於是官僚就想出一個辦法把地下權也就是土地使用權出讓70年,讓土地出讓拍賣成為地方政府稅收來源,房主在購買後這70年沒有地下權但有地上權,但是這套制度因為出售時間長達70年因此實際運行上就跟私有土地制度的權力一樣了,比如說上海20年前房價只有現在30分之1,而地租(房租)會始終佔有人均GDP一定比例,因為20年前沒人能預測上海20年後人均GDP會多高,因此早期低價購入70年地上產權的房主就獲得暴利,是以20年前的地租購來購買一種地上權(近似於私有制地價)因為房租或地租是一種隨社會生產力擴張佔有其他人勞動的生產關係,所以私人佔有的社會勞動(地租或房租)隨人均GDP的擴大而擴大,食利階層和小資產階級也就跟著擴大,相對的無產階級就被這些小資產階級剝削,地租漲了20倍 那麼根據馬克思的公式 「房價=年地租/地租收益率」在利息率或地租率不變的情況下房價會上漲20倍,如果地租淨收益率就是公式當中分母隨市場降息(不考慮銀行槓桿的情況下)而減少,是央行本質上被動依造市場價格定價的,那麼利息率的和地租率的差額就存在套利空間,地租率一樣會受到利息率的下降而下降,房價也會上漲,這是馬克思分析出來的兩個土地價格上漲機制,1.第一個機制因地租增加造成土地價格上漲和2.第二個機制因利息率或地租率的下降土地價格上漲,大陸最近幾年的房產調控政策是治標不制本的,比如限購(搖號)本質上是一種價格管制會人為造成短缺導致排隊很多年,限貸限制貸款成數(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地產槓桿率降房價)但是市場還有其他套利機制,而還有人全現金房,本質上都沒有解決房地產私有造成人口從限制農村往城市流動的人口流動限制問題,因而造成之前說的城市化率速度下降、地租被房產主私有化、社會勞動生產率下降或經濟增長率放緩,總之不廢除房地產私有制不可能真正圓滿解決問題,那房住不炒最終就不可能實現,只要房地產是商品,就存在價格套利機制(投機)或者剩餘價值現金流(地租)
為什麼應該這麼做的原因在於城市級差地租的本質
關於常見的都市更新自救會的鬥爭,小資產階級的民主和無產階級的民主不一樣,這種鬥爭是小資產階級爭取保留自己土地的私有產權之權益和大資本家財團與國家的鬥爭,和我們無產階級要求剝奪掉全社會房地產的利益不一樣 其實和之前的黃村香事件很像,都更抗爭的理由是不是小資要爭取更大的土地和建物坪數的分配權?然後從這種社會經濟發展的果實佔有更大的其他人勞動的份額? 很抱歉這根本不是馬克思主義,因為這根普魯東的主張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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