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而復失 當我回到家已經六點了,距離我該出門開車上班以避過顛峰塞車時段的時間不到幾分鐘了,但是面對著這麼一包可能解救我生命窘境的恩物,遲到個一會兒應當沒啥要緊,不過我還是努力環顧四周,想在老婆起床前,藏好這包東西。 衣櫃,不行,老婆即使在家閒閒沒事,都會打開衣櫃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拿出來試穿,然後抱怨她少了什麼樣的款式,所以放在衣櫃中是鐵定不行的。 可是,我環顧家裡頭半天,實在找不出什麼大的容器可以放下這包大東西,忽然間,我瞄到了我的手錶。 六點半了,媽的,不開車出門真的不行了,啊,開車,我可以把它放在後車廂啊! 我怎麼那麼笨,我敲了敲頭,後車廂不僅夠大,還不用擔心被老婆看到,我還可以在下班後再把這包東西拿到火車站前的投幣式置物櫃中存放,只要不超過三個月也沒人會理,那我就可以好好來思考如何運用這筆錢了。 於是,我趕緊衝了出去,走到我的黑色HONDA 1.6的CIVIC旁,而老婆的急急忙忙的打開後車廂,把那包黑袋子一股腦的丟進後車廂,再跑進屋子裡頭衝上樓換衣服準備上班。 這一些動作自然耗掉不少時間,我還得一邊換一邊敷衍我那個還睡得迷迷糊糊的老婆問我為什麼這麼晚了還沒上班的問題,而等我正式開車上路時,已經是七點過十分了,真好,正好碰上我們大台北地區每天早上七點跟傍晚五點必定會上演的世界奇蹟,傲視全球的大塞車,更別提我還要經過最近在施工的大圓環,就算是我一邊看表,一邊希望時針能跑慢一點加上我的車子能跑快一點,實際情況卻總是相反的,所以等我到公司的時候早已經十點半了,嘿,謝了,親愛的市長。 我們公司的停車位本來就不夠,偏偏這家外商公司又講求什麼一律公平,所以幹部跟員工的車位是一樣的,嘿,算什麼嘛,一個經理居然每天都要早到公司半小時只為了跟他帶的下屬搶停車位?當然這時候早就沒有公司的停車位了,除非全公司有一半的人跟我一樣遲到一個半小時以上。 時間已經不允許我再東繞西繞的找車位了,所以,我決定把車子並排停車在公司門口,然後我只要跑上去打個卡,跟總經理隨便解釋一下遲到的理由,再衝下來把車開走找合法的停車位,我想這短短的時間內不會有那麼巧的事,我會剛好被吊車吧! 我下了這個賭注,這是繼我外遇犯了破壞家庭罪,盜用公款,跟拾金很昧之後,生平第四個犯的過錯,並排停車,真是罪孽深重。 不過世界上雖然沒有這麼巧的事,卻常有一些出乎人意料之外的事情發生,就像我今天一早撿到一大袋錢一樣;公司今天十點半全體經理級以上要開會,我一進公司門口就被總經理給拖進會議室了,直到十二點半才放我出來。 我一出來就急忙的衝下樓,希望老天爺保佑我的CIVIC還沒被吊走,但是,事與願違,它真的不見了。 可惡,我的車鐵定被吊走了,我走到我的車子原來停的地方,準備看清楚地址下班後好去領車,可是,地上灰濛濛的一片,沒有預計的白粉筆的字跡,只有柏油路的顏色,什麼,都看不到。 不會吧,剛剛沒有下雨啊,然後,我心裡想到更可怕的結果了。 車子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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