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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5 04:26:50瀏覽5104|回應2|推薦22 | |
最近,第一家庭炒股鬧的沸沸揚揚,許多人熱血沸騰,聲討總統女婿,但其實大家都搞錯方向,就現在的法令根本辦不到這些人,我們應該請立法院先修法,修改目前的證券交易法,這樣才能杜絕未來再發生這種事情。 一般法律人對於內線交易,都在討論資訊揭露是否公平的問題,但我個人認為,這個議題太大了,沒有人說得清楚,還不如直接要求立法限定,總統、民意代表或高階層公務人員不能玩任何一張股票,甚至於和他們相關人也都不可以,只要敢買賣股票就處罰。 目前,我國證交法第一五七條之一是有明定內線交易的定義和處罰規則,第一到五款也明定了,公司經理人、董事和監察人在消息未公開前,及公開後12小時內不能買賣股票,其中,第三款也指出,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另外,第五款也說了,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也比照公司經理人處理。違反者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個法令看似很周延,第一家庭玩股票,應該符合第三款或第五款人,但實際上,到底有沒有內線交易,在認定上真的很困難。除非檢察官能找到證據,確定在買股票時,這些人已知道台開一定拿得到資金。或能證明,和趙建民一起吃飯的人,有實際作為保證銀行一定通過聯貸。 否則,就算那些人真的有在一起吃飯討論要不要買台開股票,檢察官也辦不了。因為他們只要異口同聲回答,聯貸要通過很多家銀行背書,在買股票時,也不知道聯貸會不會過,只是覺得機會很大,值得一搏,買台開只是在賭運氣。如此一來,這些人根本一點事也沒有。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其實,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已在第一時間出面,替趙建民護航了。他在媒體上說的很酸,說他自己不敢確定聯貸會不會過,因此都沒有買股票。 這一點很重要,連董事長自己都跳出來說,不知道聯貸案會不會過了,更何況是這些局外人,如何確定聯貸會過關。他已間接替趙建民他們這 些人脫罪了。 這個案子能不能辦成,最後,還是要看檢察官和法官有沒有心,願不願意為了導正社會風氣,狠下心來好好的辦一辦。但我想就算檢察官有心,他們不敢、也無力這麼做。 首先,時間都過了這麼久了。檢察官要如何找出,有那些人參與施壓,要銀行通過台開聯貸實質證據。其次,檢察官如何證明這些施壓的人,向趙建民及其他人透露這個消息。這些事證可能只是一句話,而這些人地位都頗高,檢察官只能按一般程序辦案,不敢下猛藥,他們根本不會說實話,案子如何辦得下去。 否則,就算台開當時是壁紙。只要檢察官找不到這些投機客確信台開一定能通過聯貸的消息管道。趙建民和其他玩股票的人,就法律上認定,他們只是膽量超乎常人的投資者,拿他們一點辦法也沒有,只能在媒體上罵罵他們,但一個不小心,也有可能反被告誹謗。 反正誰也動不了當權者,我對大家的建議是,好好過日子,不要讓這些鳥事,影響自己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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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