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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經濟問題在房價(二)
2008/11/28 03:33:14瀏覽2709|回應3|推薦7

上次寫了,笨蛋!經濟問題在房價,光是回應就高達17篇,有人覺得我是笨蛋、狗屁不通,也有許多人讚同,還有可愛的讀者勸我,上一次罵笨蛋的人被停牌一個月,要我小心,讓我很感動。

最近,政大張教授終於出來說公道話了,他說,房價有三至四成的下修空間,要救景氣建商應該先自救,也就是要他們降價,但建商根本聽不下去,因為他們從買土地開始就配合政府做秀,政府標售土地時,價格更是不斷創新高。

建商有錯,但政府標售國有地,給他們抄做空間的罪更大。很多建商私下向我反應,他們根本賺不到什麼錢,賺錢的是銀行,從去年開始,很多建案都不好賣,沒有賣掉的房子就直接押給銀行辦貸款,再加上建材費用不斷上漲,他們根本沒有賺到錢。

因此,如果要解決經濟問題,我依舊維持原來的理論,政府必定要推動二次土地改革,把建商賣不出去的房子買下來,用公營事業的股票或發行債券換購,再以低價賣給需要房子的軍公教人員或國營企業員工,由國營企業帶頭做,才能有效果。國營企業員工和軍公教的工作穩定,只要房價合理,他們一定願意買房子,馬上就可以帶動國內房地產市場買氣。

我們要救的是經濟景氣,而不是救窮人,很多人都沒有搞清楚這個問題。而我們現在碰到的問題,就是物價房價太高,使得正常的中產階級根本買不起房子,才會出現其他後續的問題。

如果政府擔心老百姓會覺得不應該圖利公營事業或公務人員,也可以開放一般人購買,只要他們是月薪在4萬元以上,在現職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至於,買賣之間的價差,政府先暫時買單,未來再從土地增值稅或房屋交易稅中補回。

政府一定要了解,要救經濟千萬不能只聽企業家們的話,而是要彎下腰來,聽聽老百姓的意見,因為老百姓才是真正買東西的人。換個角度想,政府就像是上游總經銷,要提振市場買氣,到底是要聽買東西的客人,還是開店的老闆。光聽老闆的話,不可能真正刺激買氣,因為老闆們想得永遠是口袋裡的鈔票。

我認為,解決經濟問題不能只靠專家學者,而是要有穾破性的作法,因為如果專家學者的理論有效,就不會有今年的局面了,不論是反對我的人或是支持我意見的人,我希望大家還是要以平常心看待,也希望大家能夠提供更多意見,大家想辦法幫政府解決目前台灣的經濟問題。

現在,我們政府所欠缺的就是創意和肩膀,多數官員都是書呆子(書讀太多)太迷信學術了,因此若沒有專家學者的背書,就什麼都不敢做。

但我想說的是,大家都怕惹麻煩,那些國立大學的專家們更怕,除了少數像張金鶚敢說真話,其他人恐怕什麼都不敢說,只會拍當權者的馬屁。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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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說實話的人
2009/01/09 10:09
同樣的問題發生在大陸、台灣和香港,看看這次金融海嘯,受傷最重的基本上都是房價泡沫比較大的地方,可是大陸、台灣、香港的政府仍然在力挺房地產,不希望房價下降到可以釋放購買力的水平,可見中國人的劣根性。

腦袋停不下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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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如果倒太多,台灣也完了。
2008/12/21 22:31

解決問題,不要帶成見。做人思考要成熟,不要為反對而反對。


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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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建商?
2008/12/11 21:23

因此,如果要解決經濟問題,我依舊維持原來的理論,政府必定要推動二次土地改革,把建商賣不出去的房子買下來,用公營事業的股票或發行債券換購,再以低價賣給需要房子的軍公教人員或國營企業員工,由國營企業帶頭做,才能有效果。國營企業員工和軍公教的工作穩定,只要房價合理,他們一定願意買房子,馬上就可以帶動國內房地產市場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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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營事業的股票或發行債券換購,再以低價賣給需要房子的軍公教人員或國營企業員工???那麼請教,國營事業虧損算誰的??人民不用納稅去補充?債券要誰來還,難道不是人民的血汗錢???

這樣一來,當政府一宣佈時,建商就會開始搶建,且不論品質好壞,只求有屋賣給政府,最終只有建商和少數軍公教人員和國營企業員工得利,多數百姓何去何從??一樣沒有錢,景氣只是暫時因建商搶建而回溫,當政府錢都被掏空了,無力再吃房子了,那麼勞工一樣失業,對景氣有幫助嗎??

這個提議不是為了救窮人??那以政府以高價買,首先就是圖利建商,再以低價賣,就是圖利特定人士,這提案怎麼推行???還沒開始就準備違法,還有什麼好說的?

再說怕政府圖利違法,要開放一般人購買,只要他們是月薪在4萬元以上,在現職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至於,買賣之間的價差,政府先暫時買單,未來再從土地增值稅或房屋交易稅中補回。

這樣還不是一樣圖利??更何況這樣的問題更多,會讓政府被更多人攻擊,很多勞工的薪資並沒有到達4萬,即使工作滿10年了;買賣間的價差,從土地增值稅或房屋交易稅補回??這問題更大,因為稅制問題是要公平,不能因為單筆買賣而有所更動,那是要立法通過才行的,更何況今天買了便宜的房子,將來要補回來,那跟買貴的房子有什麼差別,無利可圖如何能吸引人去購買?

縱觀作者這一篇論點,錯誤百出,實在是.........不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