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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8 19:20:03瀏覽211|回應0|推薦4 | |
( 有關教育部補助國立大學校院「學雜費減免」經費之疑義: 一、教育部公務預算「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含特殊教育經費及原住民教育經費之補助 (1)特殊教育經費:補助身心障礙學生學雜費減免、獎助學金及辦理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教育所需經費。 (2)原住民教育經費:對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及獎學金等經費。 二、全國大學校長會議相關提案 (1)97學年度全國大學校長會議(97年12月)中華民國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提案:「有關大學部及碩士在職專班、低收入、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學雜費減免之申請條件規定不一,且造成校務基金沉重負擔,排擠學校其他經費之運用,建請教育部增訂身心障礙生學雜費減免之排富條款,並建議學雜費減免額度占總學雜費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時,教育部應給予適當之補助案」。 (2)98學年度全國大學校長會議(99年2月)國立臺東大學提案:「有關大學部及碩士在職專班,低收入、原住民族及身心障礙學生學雜費減免,造成校務基金沉重負擔,排擠學校其他經費之運用,建請教育部專款補助支應,以抒解學校校務基金財務壓力」。 三、教育部自99年度起,針對國立技專補助「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支出逾學雜費收入9%者,酌予補助差額。 敬請 教育部說明歷年補助國立大學校院「學雜費減免」經費之實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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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