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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1 05:57:33瀏覽156|回應0|推薦1 |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住宿優惠之服務學習規定(100年9月) ( 101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校內住宿優惠申請公告.pdf 申請資格與義務: 1. 凡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之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2. 延長修業年限、暑期(重)補修、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者得不予受理。 3. 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辦法」第2條第4項之規定,凡通過審核者,須配合本校安排從事25小時宿舍生活服務學習工作。低收入戶學生無故未參與服務學習,將取消次學期免費住宿優惠;中低收入戶學生無故未參與服務學習,將取消次學年優先住宿優惠。 住宿優惠內容: 1. 符合申請資格之低收入戶學生,本校免費提供該學期校內宿舍住宿。 2. 符合申請資格之中低收入戶學生,本校優先提供該學年校內宿舍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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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