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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1 08:08:11瀏覽184|回應0|推薦0 | |
100.07.06 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訂定 100.11.09 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訂 申請住宿優惠者,須符合教育部所訂成績條件,主動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1. 低收入戶學生免收住宿費,但需參與宿舍服務學習工作,服務時數為每學期25小時,相關服務方式由生活輔導組規劃,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一次是否提供免費住宿之參考。 2. 中低收入戶學生得視情形優先提供住宿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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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