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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30 12:57:32瀏覽360|回應0|推薦0 | |
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94)德學通字第003號訂定 九十六年九月廿六日(96)德秘通字第002號修正公布 第一條(依據)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協助低收入戶學生安心就學,特依據教育部「公私立大專校院共同助學措施實施方案」訂定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在學學生,但延修生或因雙主修、輔系所延長之修業時間不予補助。 第三條(條件、金額) 凡符合低收入戶身分學生,得申請免費於本校宿舍住宿,並納入宿舍勵進會成員,擔任義務性服務工作。 第四條(辦理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者,於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並須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乙份。 二、縣、市政府核定低收入戶證明。 第五條(審查方式) 申請免費住宿需經本校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 第六條(公布實施)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由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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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