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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科技大學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之生活服務學習
2012/06/30 12:54:01瀏覽297|回應0|推薦0

中華科技大學申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實施辦法

99年9月1日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99年10月11日 99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

101年3月19日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101年6月4日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2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四條 生活服務學習內容如下:

二、申請低收入戶免費住宿之學生:

(一)實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應累計達20小時。

(二)執行期間:上學期為當年10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下學期為當年4月1日起至6月29日止。

第七條 生活服務學習實行方式:

三、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之生活服務學習,由宿舍老師負責督導與學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表之登錄。交由所屬管理審查單位進行查核確認,以作為下一學年申請低收入戶免費住宿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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