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6/30 12:50:31瀏覽1782|回應0|推薦0 | |
100年9月14日 100學年度第1 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住宿優惠 (一)申請資格:符合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之低收入戶(免費住宿)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優先住宿)得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二)辦理方式: 1. 本校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得檢具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上學年成績証明,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低收入戶學生通過申請可免費住宿,中低收入戶學生通過申請可優先住宿,並享有住宿生相同的權利義務。 2. 由本校提供10員額(低收入戶學生),依上學年學業成績 × 50% + 操行成績 × 50%評比,取積分較高者為優先。 3. 經宿舍管理中心評定上學年住宿生應有之義務與回饋服務學習符合標準,未達標準者不得申請。 4. 有關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並得視服務學習情形作為下一次是否提供住宿優惠之參考。 (三)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補助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暑期(重)補修、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者。 100年9月14日 100學年度第1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 三、其整體實施服務學習之時間及時數內容如下: (二)住宿優惠(限六人房): 申請時間:自10月01日至 服務時間:上學期自11月至期末,下學期4月起至期末。 申請資格:符合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服務時數:免費住宿學生須於學生宿舍參與服務學習,其應服務學習時數依(補助金額)÷ 100 × 0.5 計算。 景文科技大學【學生宿舍】98學年度起住宿費:六人房 20000元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