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6/29 15:34:57瀏覽647|回應0|推薦1 | |
9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訂定(94.08.10) 9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修正(94.09.14)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修正(99.01.13)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修正(101.04.11)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為協助本校低收入戶家庭之學生安心就學,提供免費住宿學生宿舍,訂定「朝陽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免費住宿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凡符合低收入戶家庭(須出具縣、市政府核定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得於規定時間內向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提出住宿申請。 第三條 符合第二條申請資格之學生,寢室床位之分配依相關作業規定辦理之,並予以優先核准分配於第一宿舍8人房寢室,減免金額以8人房住宿費為基準。 第四條 依本要點住宿之學生應依規定填具「住宿申請書」,於住宿期間須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實施要點」相關規定。 第五條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