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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9 15:29:31瀏覽247|回應0|推薦0 | |
101年3月28日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01學年起實施) 第 3 條 服務學習時數 二、請領低收入戶住宿補助經核准者,每學期累計公共服務學習20小時。 第 4 條 服務學習方式 四、請領低收入戶住宿補助核准者,以公共服務學習為主,於申請之當學期服務完畢。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學生志願服務及生活助學服務學習辦法 100年6月22日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00年11月09日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第 4 條 志願服務及生活助學服務時數 二、凡申請低收入戶學生住宿補助者,每學期須志願服務每週每人志願服務2小時。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服務學習生生活服務學習辦法 第 4 條 生活服務學習時數 二、凡申請低收入戶學生住宿補助者,必須填寫生活服務學習志願書,每學期須生活服務學習20小時,於該學期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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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