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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8 11:36:49瀏覽317|回應0|推薦0 | |
101年 第二條 申請資格及補助標準: 二、補助標準: 4. 免費住宿提供住宿優惠 低收入戶學生:實際住宿學生宿舍者,補助所繳住宿費 中低收入戶學生優先提供住宿 第五條 相關規定 一、凡獲得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服務學習,服務時數以同學個人能力及課餘時間為依據,每學期服務時數40小時。 立德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 第五條 相關規定 一、凡獲得弱勢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生活服務學習,服務時數如下: (六)低收入戶免住宿費者,每學年須服務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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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