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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大學低收入戶學生免住宿費之服務學習規定
2012/06/28 11:36:49瀏覽317|回應0|推薦0

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

101321學務會議通過

第二條 申請資格及補助標準:

二、補助標準:

4. 免費住宿提供住宿優惠

低收入戶學生:實際住宿學生宿舍者,補助所繳住宿費

中低收入戶學生優先提供住宿

第五條 相關規定

一、凡獲得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服務學習,服務時數以同學個人能力及課餘時間為依據,每學期服務時數40小時。

 

立德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

9793學務會議提會通過

第五條 相關規定

一、凡獲得弱勢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生活服務學習,服務時數如下:

(六)低收入戶免住宿費者,每學年須服務40小時。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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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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