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暨服務學習實施辦法
100年11月23日行政會議-第109次四長暨院長會議審議通過
第四條 服務學習辦法
三、應完成時數
(二)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
每學期服務學習時數為3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