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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3 09:16:09瀏覽440|回應0|推薦0 | |
第一條 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第二條 為強化照顧經濟弱勢族群,減輕生活壓力使其能安心就學,並以低收入戶學生(須出具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最近年度證明)為優先對象,若因逢變故經濟頓失,得以專案核定辦理。 第三條 本實施要點適用於本校女生宿舍及合作協議業者提供之免費床位。 第四條 本校女生宿舍受理日間部四技大一低收入戶女生申請,合作協議業者提供之床位受理全校低收入戶同學申請。 第五條 凡依「大專校院弱勢助學生助學計畫」申請免費住宿,期限以一學年為限。 第六條 本案女生宿舍床位保留數以10%(7床,總床數70床)為下限,合作協議業者每家提供簽約床數1%(床數每年另行公告,舊生分配70 %床位、新生分配30%床位)。申請人依前一學年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家庭狀況進行評比。 第七條 為進行免費住宿學生遴選相關事宜,本校設「免費住宿審核小組」,由學務長擔任召集人,委員由軍服室主任、生輔組長、課指組長、衛保組長、學生會長、系學會代表二名、合作協議業者等人組成,於學期結束前及新生入學開學前分別召開會議審核。會議得邀申請人之系主任、導師列席會議。 第八條 本案收件截止後由免費住宿小組評選後,陳 校長核定後辦理住宿費全免。 第九條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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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