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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3 07:31:46瀏覽229|回應0|推薦0 | |
100年9月6日第10008次行政會議通過 貳、本計畫包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助學金、住宿優惠等四項措施,整體計畫實施內容如下: 四、住宿優惠 (一)申請對象:具鄉鎮市區公所以上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實施方式:低收入戶學生提供住宿減免;中低收入戶學生提供優先住宿申請。 (三)免住宿費用學生,每週實施宿舍行政工作二小時,若未完成工作者,次學年度不得再提出申請。 (四)低收入戶學生住宿減免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及暑修者。 貳、本計畫包含助學金、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四項措施,整體計畫實施內容如下: 四、免費住宿 (一)申請對象:符合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之低收入戶學生(具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 (二)實施方式:學校依每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名單逕予核定。 (三)免住宿費用學生,每週應義務執行宿舍行政工作二小時。未完成義務工作者,次學年度不得再提出申請;應屆畢業生應於畢業前完成,始可獲得畢業離校核可。 (四)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補助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暑修者。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 貳、本計畫包含助學金、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四項措施,整體計畫實施內容如下: 四、免費住宿 (一)申請對象:符合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之低收入戶學生(具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 (二)實施方式:學校依每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名單逕予核定。 (三)免住宿費用學生,每週應義務執行宿舍行政工作二小時。 (四)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補助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暑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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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