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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職司包庇大仁科大:服務100個小時要在九個月內完成
2012/06/07 00:11:48瀏覽261|回應0|推薦0

100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為回歸本計畫助學之意旨,並彰顯公共性及公益性等特質,將原申領助學金各校得要求學生履行之生活服務學習,配合現行服務學習方案,名稱修改為「服務學習」。各校得要求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並得作為核發助學金之參考。惟請各校遵行下列實施原則辦理:

(1)程序明確:各校依本計畫辦理服務學習時,應將服務學習內容及相關遵行事項載明於助學金申請表件中,並供學生以書面具結;必要時學校得辦理說明會,以求明確。

(2)內容多元:服務學習內容可結合課程或社團活動,或校內校外公益服務或講座,自行規劃服務學習內容。

(3)時數合理: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4)彈性制宜:各校得針對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臨時休退學或因故無法完成服務學習學生擬定替代方案。

(5)鼓勵措施:前一學年度服務學習績效卓著,或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所前3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得予以減免。

 

部長去查清楚並改進:勞動50個小時才能獲得獎助學金

弱勢助學金服務學習:正併同各項助學措施整合討論研商

201266RICE投書教育部「部長信箱」

主旨:有關(101-06-05)臺高字第1010908100號:期待合宜的助學措施新政

蔣部長,您好

本人前(101-06-01)投書:請部長關心呂委員玉玲所提質詢「勞動50個小時才能獲得獎助學金」乙節,已接獲高教司回覆(101-06-05)臺高字第1010908100號:「刻正併同各項助學措施整合討論研商」,本人至感欣慰,並衷心期待合宜的助學措施新政!

然而,100學年度部分學校辦理弱勢助學金,規定服務學習時數超過50小時,甚至高達100小時,執行上的疑問點卻缺乏澄清,顯見弱勢助學計畫雖增訂服務學習實施原則,但相關規定事項仍有所疏漏,期許 部長重視此問題並囑相關單位研議改善。

專此 並祝

政祺

米樂(RICE)敬上

 

附件:服務學習時數100小時疑問點

RICE投書教育部及技職司回覆

大仁科技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規定疑義

大仁科技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一百小時

1、請問:該校規定提出申請服務學習時限為1231,完成服務時數期限為次年930,服務期間如何能夠滿足全學年(共2學期)?

2、請問:該校將原「生活服務學習」(協助學校行政單位或學術單位服務時數範圍),加上「協助結合學校辦理校內校外公益服務……」,就是教育部聲稱的:配合現行服務學習方案?

技職司:「經洽該校,其所訂服務學習時數及執行方式尚無違反上開計畫規定。有關服務學習之內容,係由該計畫授權各校自行規劃,本部再次重申,如未涉及不法或具危險性質,本部原則尊重各校權責」。

 

申領助學金為何要服務學習一百小時?

請看:大仁科技大學執行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導致工讀金消失

參見:頂級十大校院(100學年度)高服務時數:絕對剝奪感,完全不合理

【完整版】大仁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時數申請規定(97~100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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